设立永久居住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多地开展居住权登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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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住权,你需要了解这些!

近日,居住权登记工作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展。

去年实施的《民法典》中,新设立了一种权利——居住权,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居住权设立后,居住权人在权利生效期间,享有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权利,即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居住权也不受影响。

法律专家表示,居住权不仅可以在亲属间设立,也可以在没有亲缘关系的个体间进行。例如,失独老人先为自己设立居住权,再把名下房屋出售,老人可以在晚年获得一笔收入,实现以房养老。

多地陆续开展居住权登记工作

5月10日,河北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实施《邯郸市居住权登记操作规程(试行)》,依法规范居住权登记,保障居住权人合法权益,全力推动居住权登记落地实施。

设立永久居住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多地开展居住权登记)(2)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部

责任编辑:刘烨烨

主编:崔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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