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交通918
本文来源:温州晚报
6月1日是属于孩子们的节日,而在温州,一名新生儿来到世上的第一天,却被母亲遗弃在车后座。接警后,3个小时左右,警方迅速找到了孩子的生母。
万幸的是,目前婴儿经检查后生命体征正常,现在已经转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新生儿科病区,被医护人员细心护理着。
绿色编织袋包裹遗弃在后座
今天早上7点30分,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分局状元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称自己车后座惊现一名婴儿,“不知道是谁这么狠心,把自己刚出生的孩子扔在了我这里!”报警人非常郁闷又很担心这名弃婴,觉得报警比较妥当。报警人的车停在状元盛达路某公寓,称5月31日忘记关后座车窗,上午准备去上班关车窗时,发现后座有一名弃婴后,于是立刻报警。
来到现场,民警发现婴儿脐带还没有剪干净,包裹在绿色编织袋里,为保证婴儿生命健康,随即联系120,温州市急救中心迅速出车。
“怎么车后座会出现弃婴啊,她的父母是谁?是住在这个公寓的居民吗?”附近居民纷纷议论,帮助寻找婴儿的家属。急救医生林程辉来到现场后,发现婴儿面部有遗留血迹,头部有受压痕迹,脐带断端不平整,未见胎盘,林程辉分析婴儿应该是刚出生没多久,立即予以脐带断端夹闭。
为防止女婴低体温性休克情况的发生,林程辉在救护车内开暖气保暖,立即送往医院。婴儿安全送至附一医急诊科后,他小心翼翼地抱着孩子,与接诊医生交接完毕后,再次检查确认生命体征平稳,才松了一口气。
“我也有一个9个多月的孩子,真的希望这个孩子母亲能要回她,好好抚养她。”林程辉说。
急诊科总护士长林碎钗接到孩子的那一刻,心有戚戚焉:“今天是儿童节,这位可爱的婴儿很健康,如果暂时找不到女婴母亲的话,就由我们护士先好好照顾她吧。”
医生对婴儿初步处理和检查后,肢体上无明显残疾。
弃婴母亲:我很害怕 我很后悔
中午11时左右,状元派出所根据监控找到了这名弃婴的亲生母亲。
警方介绍,婴儿母亲是一位外地的20岁左右的未婚少女,姓程,她在状元附近上班。5月31日吃完晚饭,当事人父母说她最近发福严重,应该出去散步。深夜11点半到12点之间,她的肚子开始剧痛,然后沿路发现有个小公园,便跑到了公园厕所里,后来发现自己是要生小孩了。
生完小孩以后,她走到盛达路,看见路边停着的一辆车,后座车窗正好开着,然后就把女婴放进了后排座椅。“当事人自述是因为当时很害怕,不知所措,不敢要这个孩子,不能被爸妈发现自己莫名怀孕还有小孩。”状元派出所周警官介绍。
为何长时间怀孕,父母却不知晓,周警官介绍,当事人说自己平时体态就偏胖,父母也没发现她的异常,只是以为她发福而已。“当事人表示自己现在十分后悔,一晚上没睡,还是很想抱回自己的孩子。”周警官介绍。
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弃婴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弃婴行为违法,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温州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律师项建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当事人因为懒惰、没有时间陪伴孩子而弃婴,那么依法应该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果因客观原因无法抚养孩子,比如父母双方都系残疾、无生活能力的,确无能力抚养孩子的,则应该寻求亲戚朋友,或者民政部门,社会福利院等相关部门援助,做出妥善安置,切不可弃婴。
任何单位和公民一旦发现、捡拾弃婴,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报案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将捡拾的弃婴转送他人或私自抱养。
公安部门应当立案查找弃婴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查找不到弃婴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并将该弃婴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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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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