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解决漕河城区二路和高桥小区进出路口交通秩序混乱问题,蕲春县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依法采取禁左管制措施,自9月1日启用以来,此两处路口通行状况得到极大改善,但仍有部分车辆违法左转造成交通堵塞。
现决定自10月1日起对抓拍的违法车辆予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予以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请广大驾驶员严格按照道路标识标牌指示通行。
9月份部分违法左转车辆
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不仅仅需要交警部门的严格执法,更需要广大市民朋友的积极参与和配合。您良好的驾驶行为,将直接影响整个交通环境。
审核:阮景红 王科
编辑:田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