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民政府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温县交契税的地方在哪里?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温县交契税的地方在哪里(这段时间在温县所购买的商品住房)

温县交契税的地方在哪里

温县人民政府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的通告

为响应国家“服务于民、让利于民”的号召,缓解本辖区居民因疫情造成的生活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有关规定,现就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温县辖区内购买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符合本次政策的标的物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温县所购买的商品住房,界定购房时间以商品住房备案时间为准。具体如下:

1.凡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温县购买商品住房(不包括二手房)的。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含),足额缴纳契税的,按照契税实缴总额地方留成的30%给予补贴。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足额缴纳契税的,按照契税实缴总额地方留成的10%给予补贴。

2.凡在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温县购买商品住房(仅增量房)的,备案且足额缴纳契税后,按照契税实缴总额地方留成的10%给予补贴。

凡在以上规定时间之外购买商品住房并缴纳契税的,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三、契税缴纳办理

1.办理方式

按疫情防控需要,本着便民、自愿的原则,本次契税缴纳采取房地产公司代为业主集中办理模式,办理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温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地址:慈胜大街1281号(温县二院斜对面办税服务大厅)。

2.办理所需资料

纳税人未婚: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部门和房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情况表》原件。

纳税人已婚:身份证(夫妻双方)、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与复印件、不动产部门和房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情况表》原件。

纳税人离婚: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本(本人及负责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原件与复印件、不动产部门和房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情况表》原件。

纳税人丧偶: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本(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原件与复印件、不动产部门和房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情况表》原件。

以上资料除了不动产部门和房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情况表》外,其他资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3.办理特别提醒

(1)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现场办理请提前进行预约,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2)税款缴纳方式为刷银行储蓄卡或信用卡方式缴纳,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提前绑定好银行卡)等支付方式缴纳。

(3)咨询服务电话:0391-6191910 0391-6112366

温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