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区各类供水价格执行标准,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居民用水实施阶梯水价?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居民用水实施阶梯水价
大庆市区各类供水价格执行标准
近日网友“13194597455”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进行问政:
大庆市城市住宅(居民)用水收费标准是什么?自来水一立方7.3元收费合理吗?
市水务局回复如下:
按照《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庆政发[2015]17号)和《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庆市区供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庆政价发[2015]59号)规定要求,大庆市区各类供水价格执行标准如下:
一、居民用水价格
1. 居民用水价格执行阶梯水价:
第一阶梯水量:150m3(含)以下,2.30元/m3;
第二阶梯水量:150—260(含)m3,3.45元/m3;
第三阶梯水量:260 m3以上,4.60元/m3
2.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城镇居民用户,未安装水表的城镇居民用户,养老机构、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供热企业(向城镇居民供热的用水部分)执行标准:2.55元/m3;
3. 对持有有效证件的低保、五保户,每月每户减免3立方米水量的水费,由供水企业在收费过程中直接扣除;
4. 人口数超过4人的家庭,每增加1人,各级阶梯水量分别增加30立方米,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薄、居住证,直接认定其阶梯水量和水价。
二、非居民用水价格:4.20元/m3
三、特种用水价格:12元/m3
四、市区城镇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0.95元/ 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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