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意字,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就像一只手握着毛笔。秦篆在“肀”的下面加了一、二笔,隶变后写作“”或“聿”。

《说文解字》把它分成两个部首,其实是同一个字,本是“笔”的初文。

在“”和“聿”作为偏旁之后,其本义则另加意符“竹”写成了“筆”,简体字写成“笔”。

肀的甲骨文 肀汉字的字元(1)

1说文解字

《說文解字·部》[讀作聶]:

手之疌巧也。从又持巾。

“”字在先秦文献中没有出现过。

《說文解字·聿部》聿[讀作玉]:所以書(书写)也。楚謂之聿,吳謂之不律(反切读音),燕謂之弗。从一聲。

《爾雅·釋器》:「不律」謂之筆。

郭璞注:蜀人呼筆爲不律也,語之變轉。

“聿”是书写的工具,但是各地的方言叫法不同。

《說文解字·聿部》筆:秦謂之筆。从聿从竹。

《釋名·釋書契》:筆,述也,述事而書之也。

“筆[笔]”是秦漢以後出現的新字,其本义是用竹、木制成、书写和记述事情用的工具。

2

成语典故

蒙恬造笔

古时候的笔,不论是以竹以木,只要能染墨成字,就称之为笔,是史官记事之工具。根据出土资料显示,殷商之时就有毛笔。旧传秦国时的蒙恬将军造毛笔,其实可能是蒙恬对毛笔作过改进:以鹿毛为柱,羊毛为被,装于笔管上,即所谓苍毫,供官吏判案时作书写工具。

董狐直笔

董狐是春秋时晋国的史官。

直笔,即不惧权威、尊重事实

如实记载。所以又叫

“秉笔直书”。

《左传·宣公二年》记载

赵盾,即赵宣子,赵衰之子,是当时晋国集军政大权于一身的执政大臣。他所扶持的晋灵公,长大后成为一个毫无人性的泼皮,结果被其堂弟赵穿所杀。因赵盾并未加以阻止,所以太史董狐认为赵盾对此负有责任,便在史策上记载说“赵盾弑其君”。孔子在看到《晋书》的这一段时称赞说:「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

3

以「」作为偏旁的字

从「」的会意字:

,书写工具。

,战战兢兢。

,从后面逮住奴隶的尾巴。,逮住。

,附屬于主人的奴隶。

以「聿」作为偏旁的字

从「聿」的会意字:

[笔],毛笔。

[画],划分界线。

[昼],白天。

,建国立法。

,开门。

以「聿」作声符的形声字:

[书],书写。

,均匀排列。

,摆设陈列。

,练习。

肀的甲骨文 肀汉字的字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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