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小晟

近日,一则“支付宝、微信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了”的网络传闻沸沸扬扬,令许多连锁服务企业忧心忡忡。其实,这种说法有误导嫌疑,正确描述应为“支付宝、微信支付个人静态收款码将于明年被禁止远程非面对面商用”。接下来,小晟为您分析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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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出台背景

2021年10月13日,央行出台了一条新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这条规定的初衷,主要是为了应对网络集资、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因此需要将收款链条统一化、单一指向化,以期实现消费者到资金终端的流向监控。是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是为了打击正常商业行为的。所以,过分解读,造成中小企业的恐慌,大可不必。

为什么支付宝微信收款总是被限制(微信收款方式突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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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要点解读

首先是“5要素”的关联对应关系。财务人员都知道商业行为有“三流一致”说法,“5要素”和这个差不多。它要求的是收款之后的5个节点,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和不可篡改性。原文描述为“(1)收单机构代码;(2)特约商户(含小微商户,即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免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实体特约商户,下同)编码;(3)特约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小微商户为其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下同);(4)特约商户收单结算账户;(5)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地理位置。”

用白话讲,就是消费者付款后,这笔钱“哪个渠道收的”、“哪个企业收的”、“企业税号多少”、“企业银行账户”、“收款地点”必须清晰一致、单线关联。出了问题,银行、企业、渠道,都能立马找到。以后责任分明,省的扯皮。

其次是时间要求。2022年3月1日起实行。但是,原文有这么一条“收单机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全部存量特约商户身份信息核实工作,形成工作报告备查。”也就是明年3月起,新增条码收款行为,按要求办;存量市场的条码,还有1年的过渡调整。

第三是个人码截图给人远程扫无效,现场扫可以,商家码或加过好友的个人号之间转账不受影响,堵住扫码诈骗渠道。例如以前和朋友聚餐后,将收款码的截图发到群里,大家通过扫码AA付款,在明年3月就不行了。但对于一些具备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特殊需求的用户,可以通过相应支付机构,成为“白名单”用户,但白名单用户在准入、交易次数和限额方面同样要受到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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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与建议

如果您是杂货铺老板、小摊主或是卖煎饼果子的阿姨,这类具备“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原则上都必须通过持牌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成为特约商户,生成新的二维码,替换掉原来的个人二维码后,才可以进行收款。所以请提早准备,该注册个体执照了。

如果您的企业存在私卡收款、也如实申报纳税。这种情况下,也得提早准备,用企业的经营收款码,去替代门面的个人码。

如果您的企业存在收款端的资金未如实申报,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金。监管机构对于收款的监控只会越来越严格。

收入端的资金流入,直接关联增值税纳税义务,有关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可是最高关联刑法的。切勿以身试法,追悔莫及。

为什么支付宝微信收款总是被限制(微信收款方式突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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