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即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该标准是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组织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2009年版道路交通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的修订,已于今年3月15日批准发布。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维护交通秩序的保障,是车辆和行人遵守的规则和指引,也是交通管理和执法的依据,是世界各国广泛使用的最基本、最重要的交通管理手段。2009年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发布实施已10余年,为推动我国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完善和规范应用发挥了重要作用,支撑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规范了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提高了路网运行效率,促进了公众交通安全意识提升。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也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及交通管理理念由被动管理向主动规范的转变,都对交通管理和基础设施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我国已全面进入汽车社会,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4亿辆。在汽车时代,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看似“小设施”,却蕴含着服务公众出行“大民生”。
本标准结合新形势进行了适时修订。《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2022)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交通管理新需求,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注意积水标志”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适应复杂路网和交通运行环境下驾驶人对出行便捷性的要求,细化了标志的版面、设置及使用要求,对指路标志的信息量、信息选取原则和方法等提出了细化要求;强化操作性,增加了交通标志设置示例等附录,给出制作图例。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加强配合,统筹联动,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加大对新标准的宣贯力度,以标准为依据,推进产业推广、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加强标准实施反馈信息的采集应用,强化标准实施效果评估与标准制修订、复审等工作的联动,为道路交通安全、高效运行保驾护航,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
编辑 / 宗哲麟
来源/市说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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