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摔死了我两岁大的女儿“,2013年7月23日晚,徐女士推着婴儿车在公交车站旁等车。有一辆汽车停在她身边,副驾驶座的人气势汹汹地跟她讲,让她走开,我要在这里停车。徐女士当时正在给小孩换尿不湿。再说自己是先到的,于是就严词拒绝。没想到车上的男子就下车了,对着她发火。想强行想把婴儿车推开。徐女士出于母亲的本能,连忙抱住了婴儿车,并对着男子大声地呵斥。没想到这些言语却刺激了这个男子,让他做出更加疯狂的举动。居然一把抓起车内的婴儿高空举起,重重摔下。

司机下车摔死婴儿细节(北京一男子因嫌婴儿车挡道)(1)

事发突然,身受重伤的婴儿发出了急促的啼哭声。徐女士更是心痛不已,抱起孩子,急忙向周围人求助。该男子趁机躲回车内,让驾驶员开车逃离了现场。事后这个婴儿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导致颅脑损伤。经过50个小时的抢救,仍然无法挽回她的生命。警方立即展开侦查工作。第2天将嫌疑人韩磊抓获归案,开车帮助韩磊逃离的是李某,也在第3天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当把韩磊的名字录入公安系统的时候,就跳出来他的犯罪前科记录。这家伙不简单,居然是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司机下车摔死婴儿细节(北京一男子因嫌婴儿车挡道)(2)

原来在1996年韩磊因为盗窃罪被法院判处了无期徒刑。当时他才22岁。根据当时刑法第152条规定,惯窃、惯骗或者盗窃、 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25年前的案件,小编没有找到判决书,不过他当时年纪轻轻,可以推测是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地步,才会被顶格处罚,判处无期徒刑。

究其原因,我们会发现韩磊其实是一个问题儿童。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一个人的成长过程,儿童成长期影响最深远。他的父亲当时响应国家号召,为国去做贡献,在韩磊还没出生的时候,就离家出远门工作。他回来的时候孩子已经8岁了,从小缺少父亲的陪伴,他性格特别的叛逆。他父亲面对这样的情况,也深感自责。因此对他的行为也是格外的宽容。有句话我认为蛮有道理,世上的恶人都是怂人惯出来的。因为有恃无恐的韩磊,经常惹是生非。14岁因为偷盗自行车被处以行政拘留13天。18岁之后由于打架被处以拘留10天。之后又因盗窃被判无期徒刑。

既然是无期徒刑,他为什么被放出来呢?因为根据刑法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所以韩磊在坐了两年牢之后,因为表现良好,获得多次减刑。到2012年,也就是韩磊被关了16年之后他出狱了。熟悉法条的朋友知道,被判为无期徒刑的罪犯,没有重大违规,实际上最低刑期只有13年,为什么韩磊要16年呢?原来他的暴脾气并没有在监狱里被完全改掉。服刑期间在监狱里发生过冲突,导致了他被加刑。

司机下车摔死婴儿细节(北京一男子因嫌婴儿车挡道)(3)

因为他是这么一个暴脾气的人,才可能做出如此让人惊愕的举动。当天他和李某在外面吃饭,饭后想到KTV唱歌,此时正是人多的时候,KTV的停车场爆满,李某就开车到附近找车位,没想到韩磊闯了大祸,慌乱之下就开车带着他离开现场,更让他没想到的是自己因此也触犯了刑法。

有人认为是李某带韩磊一起去,他们也是一起逃走的,因此李某也是韩磊杀人的共犯。根据《刑法》第25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本案中,也就是二人要商量好,有一起去杀人的故意。很明显他没有这个故意,只是韩磊临时起意,因此李某不需要承担韩磊杀人的责任。

只是李某明知韩磊做下如此错事,没有及时劝其等待警方处理,反而开车带其逃走,这个行为违反了《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李某被判决构成窝藏罪,好在他是自己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一念之差,换来两年牢狱之灾,李某后悔不已。

司机下车摔死婴儿细节(北京一男子因嫌婴儿车挡道)(4)

至于导致婴儿死亡的罪魁祸首韩磊,当众摔死婴儿,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恶劣,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虽然他的家属积极地去做被害人的工作,希望获得徐女士的谅解。可是给再多的钱也换不回婴儿的生命,徐女士不同意谅解,坚决要求一命抵一命。因韩磊是累犯,要从重处罚,又无法取得被害人谅解,也没有自首等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法院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他不服要求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2014年10月31日,经最高院核准,韩磊被执行死刑。

韩磊的一生真是令人唏嘘不已,坏就坏在他的暴脾气上。其实人有情绪很正常,情绪也是我们的一部分,我们要学会控制情绪,而不能让情绪失去控制,反而被情绪控制。韩磊的案件让我知道控制情绪的重要性,越是知道自己脾气不好,越是要去学习怎么去管理情绪。作为父母,更应该从小就教导子女如何管理情绪,然后多加练习,就像欧阳修《卖油翁》里,老人为什么能这么精准地倒油,“无他,唯手熟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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