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摔伤学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未成年人在学校受伤怎么赔偿?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未成年人在学校受伤怎么赔偿
孩子在学校摔伤
学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子女能否擅自更改父亲的工资卡?
民法典这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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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孩子上体育课时摔倒,腿不能动了。班主任和体育老师把孩子送到了附近的医院拍片子,结果显示大腿骨折,需要手术。随后,孩子被姨夫送去治疗,手术期间校方无人过问。学校在此事中应该负什么责任?”
如果由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导致未成年的孩子摔伤,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学校赔偿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比如进行体育活动的场地和体育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具有明显不安全因素、学校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或者学校未在可以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等,则学校应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孩子在八周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非学校能够证明其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否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孩子在八周岁以上,则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应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具有过错,从而要求学校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解决问题时,建议家长先与学校就因受伤而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进行协商,造成残疾的,还可以要求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协商不成的,孩子家长有权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由法院对学校的责任进行认定。维权时,注意保留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证据、医院诊断证明以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支出凭证。
案例二
“父亲90岁高龄,已老年痴呆,母亲尚在。去年我的两个姐姐瞒着母亲,带着父亲去银行将工资卡进行了挂失,并办了新卡。事发后,母亲要姐姐交出父亲的工资卡,姐姐却说工资卡是父亲的,和母亲无关。对此,我们该怎么办呢?”
正常情况下,父亲工资卡上的工资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父亲因老年痴呆而缺乏识别、判断能力的情况下,两个姐姐未经母亲同意私自挂失父亲工资卡另办新卡的行为侵害了父母的财产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为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父母都尚在,如果他们婚后没有特殊的财产约定,父亲工资卡中的工资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目前父亲已经老年痴呆,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两个姐姐未经母亲同意,擅自带父亲将工资卡挂失办理了另外一张工资卡,该行为侵害了父母的财产权益,这种情况下,父亲和母亲有权要求两个姐姐归还工资卡中的相应款项。
具体解决问题时,可以让母亲先与两个姐姐沟通,要求其交还工资卡及其挂失的工资卡中的全部款项;协商不成功的话,可以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化解纠纷。通过调解仍不能解决该问题的,母亲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两个姐姐侵占父亲工资的相应证据。
转自:CCTV今日说法
来源: 法治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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