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故事已由作者:灰狼偃师,授权每天读点故事app独家发布,旗下关联账号“深夜有情”获得合法转授权发布,侵权必究。
1
“前面这位小哥,你停一下,例行公事!”
我举着六道门的牌子拦住一个企图混进人群从我手心里逃跑的白衣男子。
自从六道门没能从西域大盗沈清之手里保住皇上的祖传玉佩后,我们与皇上之间的信任就越来越岌岌可危。
不仅过节发的烧饼没有了,就连年终一人二两的酱牛肉都不发了。
为了挽回六道门和皇上之间本来就薄弱的信任,我一拍胸脯,挺身而出,全权接手了沈清之这个案子。上司陆千城提出要找个人协助我,我都龇牙想和他急。
我才不是为了那两车年糕的奖励才这样,我是为了向大楚奉献我自己。
孰料流年不利,我追沈清之追了半年,人没抓到,只掌握了三条线索。
一、沈清之是个男人。
二、沈清之是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
三、沈清之是个骚包的喜欢穿白衣服的男人。
这半年来敌暗我明,每每我要抓住他的时候他都会混进人群看不见。
可是天无绝人之路。方才我正吃到第十八碗牛肉拉面的时候,一个白衣佳公子打我面前路过。不过我的关注点不在他的脸,而是他手里把玩的玉佩。
那块玉佩不正是皇上怕被偷每日藏在亵衣里的祖传玉佩吗?
我放下吃了一半的拉面悄悄跟在他身后,如今他再想跑怕是没办法了。我用力扣住他的肩膀往回一拉。
“哈哈哈,跑了这么久,还是被我抓住了吧!”
我话音未落,看见他的正脸后只觉得胃中一阵翻滚,立刻嫌弃地推开他蹲在街边吐了个痛快。
白衣男子捂脸作娇羞状,声音粗犷地道:“自打人家出生以来,你是除了娘亲第一个肯主动接触我的雌性,不如让小男子以身相许吧!”
吐够了,我虚弱地扶墙,只想说,公子咱能别出来危害人间吗?
那表情,那五官,天下简直挑不出第二个极品了。如果不是他分辨率太高,我没准就把他当成沈清之带回六道门严刑拷打了。
2
我是一个捕快,还是一个患有重度脸盲症的捕快。
想当初我赔上半个身家才买通主考官通过测试。至于我为什么削尖了脑袋也要选择捕快这个职业。
我叼着草蹲在六道门门口冲刚进去的一群小帅哥吹了个口哨。
就算是脸盲也要让自己盲得不要那么痛苦才是。
沈清之没抓着,还让我浪费了十七碗半的拉面。我觉得可能是我采取的策略有问题。
毕竟没有哪个贼会在捕快大喝一声:“别跑!”之后还乖乖地立在原地让你抓。
所以我决定穿便装,潜伏在敌人身边,用我的美貌与智慧折服他。
我花了二两银子在江湖百晓生那里打听到,沈清之给江南王下了通知,近日便要登门造访,去取他家那只会下蛋的公鸡。
为了混进王府,我又向陆千城交了十两银子的打点费,江南王府才勉为其难地允许我给他们当个看鸡丫头。
王府整日好吃好喝地供着那只鸡。给它吃进口的水果和虫子,喝雪山上引下来的泉水。而我每天的伙食就是半盆豆子糠米饭。
这世道,我混得连只鸡都不如了。
半夜里我听到鸡舍有动静,以为那只公鸡白天害羞光挑晚上下蛋。公鸡下蛋我还从没见过,就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跑到鸡舍准备观摩学习一下。
谁知道公鸡下蛋没看见,倒看见一个人正抱着碗,在……偷吃鸡食?
就算那是西域进贡的葡萄你也不能和鸡抢啊,公子!做人的尊严呢?
也许是我的目光太过炽热,低头猛吃的白衣公子突然抬头看我,脸上挂着春风一样温暖的笑,把碗往我面前递了递。
“不来一颗吗,姑娘?”
哼,本姑娘清廉一世,是那种人吗。而且这人半夜来访鸡舍,一看就是话本子上典型人面兽心的贼人。
我双手叉腰,释放出磅礴的正气:“呔,你怎么能和阿花抢饭吃!”
他微微挑眉,托腮傻笑道:“谁是阿花?”
“就是那只比你金贵的公鸡!”
“……”
白衣公子说他叫阿里,因为白日犯了错,受了罚。肚子饿得不行,迫不得已才把主意打在鸡……食身上。
看着他那张比六道门的小鲜肉们丝毫不差的脸,我决定展现人间大爱,把自己私藏的晚饭拿出来和他分享。谁知道他才吃了一口就“呸呸呸”全吐出来。恨不得把舌头都洗一遍。然后怜悯地看了我一眼,抱着碗吃鸡食去了。
那晚月色朦胧,我的上眼皮下眼皮与周公欢乐地交谈。偏偏阿里精神很好,指着满天的大霾说要看星星。
“你往这里坐。”看见我在一边蹲着,他拍了拍身边的一个草垫子。
虽然他目光澄澈,语气诚恳。但是那是公鸡平时下蛋趴窝的地儿,你让我坐上去是几个意思?
我陪他坐到后半夜,在鸡舍四面透风的草垫子上被周公成功地将军了。第二天早晨醒来发现自己躺在被窝里睡得舒服,让我一度怀疑昨天那场美丽的鸡窝邂逅只是一个梦。
一般来说这种管家欺负貌美小家奴的事会持续好几天。所以晚上我早早在鸡窝门口蹲点,阿里果然又出现了。只不过这次他显得更穷酸,不仅挨饿,还一身污水。我一边咒骂狠心没人性的管家,一边从屋里拿了一身白衣服让他换上。
月光皓洁,清月下的公子俊郎无双。可我托着腮,看着他那张比女人还好看的脸,越看越觉得眼熟。
像我们这种患有重度脸盲症的人都是有自己独特地一套记人方法的。比如我,虽然记不住他们的脸,却可以记住他们身上的一些特征。大到后背上斜长的刀疤,小到屁股下一块指甲盖大小的胎记。
而我清楚地记得,有一次和沈清之交手的时候,我一剑挑开他的衣襟,看见他健壮的胸口上有一块菱形的红色胎记。那次交手最终以我流鼻血失血过多而终。
咳咳……扯远了。
江南王府的下人着装发型都高度统一,不论男女老少,一律穿黑衣,梳冲天马尾辫。不得不说,这发型绝对是当下乡村最主流的发型。看着自己的大背头和东北大花袄,我可能要赶不上时代的潮流了。
潮流归潮流,可统一着装的弊端就是,在我眼里他们都长一个样子,严重妨碍了我抓捕西域大盗的脚步。
我怀疑偷吃鸡食的阿里就是沈清之,毕竟他穿白衣,又长得好看。可我没有切实的证据,只能在他洗澡的时候偷看他胸口是不是有一块红色胎记。
这天他与我在鸡舍谈完人生回房睡觉,睡前总是要洗澡的吧。
我搓搓手心,一脸痴汉的笑容,施展轻功跟在他身后。
我看见白衣公子进去,不一会出来一个高马尾的黑衣家奴。
我一看,阿里手里竟然还握着一个人质。他一定是用了什么手段威胁这个家奴帮他做事,亏我还以为他才是受欺凌的那个。
为了伸张人间大爱,无奈之下我只能冒着被发现的危险从树上蹦下来,拉着那个小家奴的衣袖,苦口婆心地告诉他晚上睡觉要小心,这屋子里与他同住的可能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盗贼。
他眼角抽了抽,低头认真地看着我。眼眸漆黑,不知道在想什么。
时间在这诡异的安静中停滞了良久,他面无表情地抽回衣袖,说了声“谢谢”。
我又拉住他的手,趁机吃了把豆腐。
“不用谢,美少年。助人为乐是姐姐应该做的。”
他转过头,漂亮的眉眼在月光下抽搐地更欢快了。
3
我端着碗吃鸡食吃得懊恼。
自那夜以后阿里再也没有出现过,我果然是打草惊蛇了。不过转念一想我保护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家奴,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
我正沉浸在自己营造的自豪感中,江南王这日也不知道抽的什么风,突然要关心慰问一下他那只下蛋的宝贝公鸡。然后我和鸡抢食的事情就被现场抓包了。
王爷当即容颜震怒,命令管家把我调到别处,与他那只鸡天涯相隔永生不能再见。
我冲身形剽悍一脸横肉的管家眨眨眼,卖个萌,展示了一下自己的弱不禁风。
我这容貌,我这身段。再怎么着也得是个丫鬟婢女啊什么的。
管家看了我一眼后,果断排我加入了王府的打手行列。
我一撸袖子亮出自己的肱二头肌,中气十足道:“管家你看我这么纤弱哪里像个打手?”
说完他扔给我一把二百公斤的狼牙棒。
半夜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突然有点想念阿花的草垫子。我离开了阿花,沈清之一定会趁机下手。想到这,我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披上衣服就往鸡舍跑。
月黑风高夜,偷鸡抢劫时。
鸡舍门口果然有一个白衣男子立在那里,手里提拎着挣扎无果的阿花。虽然是一样的月光,虽然是一样的白衣,可我怎么觉得几天不见沈清之不但胖了,还变丑了呢?
我发愣的功夫他已经先行动了。放下绑好的阿花举着砍刀向我袭来,刀刀见血,招招致命。一炷香的功夫不到我已经遍体鳞伤,身上的衣服都快烂成碎布条了。
手里的软剑哐啷一声掉在地上,我抱着头,刚想喊一嗓子“壮士饶命”,一袭白衣突然从树上俯冲下来捡起软剑拦住偷鸡贼的刀。
不等我反应过来,一瘦一壮两个白衣公子已经打起来了。刀光剑影,火花四溅。我抱着阿花在一边看得津津有味,谁知道偷鸡贼打不过救我的白衣公子又把矛头指向我。“嗖嗖嗖”扔出三个五星镖。白衣公子想也没想扑到我身上生生挡住了贼人的暗器。
他扑过来的时候我顺势扒开他的衣领看见了他胸前的红色胎记。
“你果然是沈清之!”
他脸一黑,眼里能射出刀子来,提着我的领子说了句:“快走!”
我想了想,把阿花放在他怀里,把他抱在我怀里。施展轻功使出吃奶的劲逃离了贼人的抓捕圈。
我把他带到我的住处,一边帮他拔飞镖一边盘问。
“说,你偷江南王家的阿花到底有什么目的,是不是想挑起朝廷与江湖的恩怨?”
他白了我一眼,脱下外袍遮住我一身烂布条子。
“下蛋的公鸡,我会偷这么没品的东西吗?”
我眯眼看着他表示不信。
“可你和鸡抢食……”
他脸一红,吞吞吐吐道:“那是因为我思乡心切,那鸡食,嗯……有家乡的味道。”
敢情您家里人都是吃鸡食长大的。
沈清之告诉我有人借他的名声四处偷盗,净是偷一些没品无耻的东西。这次竟然有人冒充他偷一只鸡,他实在是忍不了了,就混进王府打算亲自惩治那个贼人。
我想告诉他那不是一只普通的鸡,那是一只会下蛋的公鸡。可看着他说得声情并茂,义愤填膺,而且他还长得……那么帅。
于是我拉拉他的衣角,娇羞道:“我不介意牺牲色相去帮你把那冒充的贼人揭穿。”
他上下打量我几眼,颇为嫌弃地撇撇嘴。
“怕是那贼人介意。”
我:“……”
4
我和沈清之在暗处观察了几天,发现管家就是那天晚上的偷鸡贼。沈清之用软剑划出的伤口还在他胳膊上挂着。
我拿着六道门的牌子去江南王那有理有据地揭穿了他。
被抓走的那一刻,他回过头喊的撕心裂肺,“阿花本来就是我的鸡,你这是强占民财。我要告你们,告你们!”
“你放屁!”
江南王说着脱下鞋径直扔了过去,“本王兢兢业业孵了一个月才把阿花孵出来。你说你是他爹你就是了?”
我站在王爷和管家中间,一时之间有些尴尬。王爷,我知道你爱鸡心切,可是这种话不要大声说出来……
我和沈清之牵着马和江南王拜别,他的身份我当然不能说,只说他是六道门派来协助我的。
我们走到外城,看着沈清之那张好看到欠揍的脸,我实在是忍不住了。
“你说你一个大男人,有颜有身材。做点什么不好偏偏要做贼,竟然还偷到皇帝那里,不是明摆着让人抓吗?”
他可怜巴巴地看着我,眼神无线凄楚,“那我该干什么?”
“听说高老城新开了一家小倌馆,你兴许可以去试试。”
他垂眼看着我,一脸吃了苍蝇的表情。我刚想开口说男扮女装去花楼也是可以的。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堪堪停在我们面前。扬起的尘土呛得我弯着腰一个劲地咳嗽。
再抬头,马背上的女子已经翻身下马,穿一身西域装束,曼妙的身姿在薄纱下若隐若现。那眉眼,那身段,让沈清之都看傻了眼。
看着她波涛汹涌的前胸,我拍了拍自己的一马平川,自我暗示:没事,梁敏敏,你是个汉子。要拿出汉子的气量来。于是我上前两步,露出八颗门牙给了她一个温暖的笑。
“异族的姑娘,你是迷路了吗?我送你回家。”
谁知那姑娘没理我,目光切切地黏在沈清之身上。一张小脸楚楚动人,泫然欲泣道:“沈清之,你说你只是出来游历,却背着我和别的女人亲热。你把我和我腹中的孩子至于何地?”
听完她的话我整个人都愣住了。
我以为沈清之只是有收集癖,人品还是可以接受的。却没想到他是一个抛妻弃子的负心汉。
而站在我身后正欲提我上马的沈清之僵在那里,脸上的表情变化莫测,那叫一个精彩。
我目光复杂地回头看他,眼中含着丝毫不输那位女子的委屈和怨气。
“你都有家室了还做如此厚颜无耻之事,沈清之,我看错你了!”
我说完他要解释,我捂住耳朵使劲摇头。“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边摇边抢过马缰策马狂奔。
风呼呼地响在耳边,我渐渐扬起一抹微笑,我觉得我这个人戏真的很足了。
为了追捕沈清之我吃了那么多苦头,如今一定也不能让他好过。
待到梁敏敏一骑马蹄绝尘而去以后,沈清之慢慢拔出弯刀架在沈朝阳脖子上,“妹妹,是你主动把你嫂子追回来还是哥哥助你把你嫂子追回来?”
沈朝阳吞了口口水,声音哽咽:“哥哥你色令智昏……”半响,意识到不对劲又补充道,“而且这也不算色。”
5
我只身回到六道门,每日坐在门口的路牙子上等,却不知道要等什么。
初秋九月,西域世子来朝与大楚缔结友好关系。
听闻那世子眉目如画,温润如玉,有惊天之貌。在皇上多次想把自己如霸王花一样娇滴滴的妹子嫁给他未遂后,决定带他四处逛逛,见识一下大楚的万里河山。
可山清水秀,人面桃花他不看,偏偏要到除了男人,就是我这样的女人的六道门里唠嗑喝茶。
这品味,简直没谁了。
西域比大楚民风开放,西域世子也穿得很开放。
一件绣珠小褂搭在身上,露出一片白花花的胸膛,看得人血脉偾张。可当我看见他胸口的红色胎记时,擦了擦鼻血,无视他在一堆人的簇拥下对我暗送秋波。转过身,留给他一个潇洒蹁跹的背影。
沈清之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到六道门来白吃白喝。我越走越急,踢翻了一个挡路的草筐。一边唾骂他,一边又有点担心他,万一他的身份被识破了,岂不是要横尸六道门了。仔细想了想他怎么也从偷鸡贼手里救过我,有恩必报是我一贯的优良品德。我才不是为了救他!
傍晚的时候人散得差不多了,我溜着墙根偷偷潜入他居住的小院。
他坐在院里的石凳上吹风喝茶。像是早就料到我会来,在桌子上备了两个茶杯。
我拿起茶杯一饮而尽,然后把茶杯使劲扣在桌子上,拎起他的小褂与他对视。
“沈清之,你不要命了。我放你一马,你自己倒往枪口上撞!”
他饱含深情地看着我,“你难道真的不明白我冒着那么大的风险来这里是为什么吗?”
我想了一下,他们这种长得好看的脑回路都不太正常。
“难道是因为你好男风又欲求不满,来我六道门里勾搭汉子?”
我被自己的智慧折服了,睁大了眼看着他,希望他可以点点头肯定我的智慧。谁知他认真地看了我良久,扣住我的后脑勺对着我的嘴狠狠亲了下去。
杯子里的茶水起了层层涟漪。我一把推开他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沈清之看着我,脸红得像个番茄。却仍要装出一副邪魅狂拽酷霸叼的样子戏谑一笑。
“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要来这里了吗?”
我捂着自己的嘴,看着眼前的番茄,震惊无比,“沈清之,原来你男女通吃!”
“……”
6
八月十五前夕,六道门设宴庆祝西域世子来我朝友好交流。
沈清之穿了一身白衣人模狗样坐在席位上。
我问他怎么不穿那件袒胸露乳的西域小马甲了。他哭丧着脸告诉我羞花公主也会参加今晚的宴会。
哦,羞花公主就是皇帝的好妹妹。
宴席来到一半,羞花公主姗姗来迟。脸上浓妆艳抹,身上花花绿绿。特意穿着西域的绮罗裙,肚子上的一块腹肌跟着她一步晃三晃。寻视一圈看见沈清之,张开双臂扑了过来。
“亲亲小阿里,人家好想你啊!”
“噗——”我没憋住一口喷出嘴里的茶水,“乎贝子,沈清之你有福了。”
沈清之怔愣了一下,赶忙捂住我的嘴。
话音刚落,我也立刻察觉到大事不妙。“乎贝子”是前朝皇族密语,意思大概和“我的娘”差不多。我怎么说觉得羞花公主身后的那个公子这么眼熟,他不就是在我去皇宫保护祖传玉佩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皇帝陛下吗……
我头一回觉得自己的脸盲症是病,得治。
此时他眯眼看着我,目光阴沉如同一汪深不见底的幽潭。
我赶紧找了个借口离开宴席,风驰电掣地回到我的屋子收拾好值钱的东西准备跑路。
可是已经晚了!我刚爬出窗户,就见陆千城带领十几个六道门精锐把我围在中间。他看着我,阴恻恻地转动手里的扳指。
“我本来想睁只眼闭只眼放过你,回头告诉皇上前朝公主在逃亡中病死了。可是你的蠢不允许我这么做。”
话音一落,他扬手命令精锐们动手解决我。那么多美男子一齐向我袭来,我紧握着手里的剑,突然有些下不去手。
虽然我是前朝公主与他们势不两立,但毕竟共事那么长时间,没有亲情也有些革命友情。他们出手的时候频频放水,连我都快看不下去了。
如果不是陆千城拉弓放箭射中我的后背,我觉得我还是有机会活着跑出六道门的。
我后背上中了两箭,一口老血喷在石阶上。
我突然想起我爹被逼宫前拉着我的手,一脸视死如归地对我说:“敏敏啊,你这脑子爹也不指望你能弑甲归来了。只希望你能平平淡淡地找个人嫁了,没心没肺地过完这辈子就好。”
我默默地掬了把辛酸泪,如今我没有起事,本本分分为新朝效劳。皇上却还是容不下我。老爹你果然一如既往的坑。
我以为我这辈子就这么完了,我得去那边见我老爹接受他能掀翻三界的嘲笑声了。一袭白衣却又出现在我面前,我看他被扯坏了半截袖子,仿佛能看见羞花公主死死拽住不让他离开的场景。
沈清之长得好看却并不娘气,如今整个人都挡在我前面,像一堵厚实的墙。
失去意识的那一刻我想,我追杀了他一年,在江南王府他为我挡镖。现在又抛弃西域与大楚的友好关系来为我挡箭。
沈清之啊,你的脑子果然出了问题……
7
这次我伤的极重,伤口发炎发烧,烧得脑子昏昏沉沉,睁开眼就管沈清之喊爹。他一手抱着我一手策马狂奔。热乎乎的气息吹在我耳边,厚颜无耻道:“闺女别怕,爹在呢!沈公子这么尽心尽力照顾你,你可得给他做牛做马做媳妇。”
“……”
沈清之,我要是还有力气,一定一巴掌呼死你!
再睁开眼,一个锦衣绣袍的公子坐在我床边给我喂药,我拉拉他的袖子,“公子你有没有看见送我来的那个人,西域世子沈清之,活的。”
闻言,他脸一沉。本来轻柔的喂药动作变成了灌,苦得我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不才正是在下,没想到你除了我的胎记什么都不记得。”
我躲在被里讪笑两声。瞧你这话说的,说得我跟变态似的……
“我们早有婚约不说,你追捕了我一年,我们交手二十五次。每次见了我,你都二话不说先扒衣服,然后一脸初次见面的表情说,‘原来你真是沈清之!’你说,你心里到底有没有我?”
他突然凑近,愤怒的小火苗差点烧秃我的眉毛。
房门突然被“嘭——”的一声推开,一个身形彪悍的男人上前两步跪在床边。
“老臣成穆,参见……对不起,我走错了……”
等等大爷,别走,你别走啊!
成穆原本是我爹手下的一员猛将,我与他有过几面之缘。可我看着他,怎么也没法把眼前的这个毛脸大爷和当朝堂上的高冷大叔联系在一起。
岁月果真是把杀猪的刀!
我老爹临死前交给我一块虎符。持这块虎符可以调动前朝亲王江南王手下的十万兵马。他装疯卖傻这么多年,为的就是打消皇帝的疑虑,有朝一日重振朝纲。
我爹的原部下纷纷劝我自立为王,推翻新朝。夜里我坐在机案前,处理跟随我的几方势力呈递上情报。
沈清之立在我身后,一半身子隐在暗处,脸上的表情晦暗不明。
“那日的西域女子不是我的妻子,她是我妹妹沈朝阳。”
听完他的话我喉咙有点干,咽了口口水道:“嗯,然后呢?和我有什么关系?”
“你真的打算复兴前朝?你可以不这么累的,和我回西域,西域世子妃给你做。你可以不用厮杀陷阵。你可以……”
和男神早有婚约我还追他1年,终于他表白“做我世子妃吧”
“可我不能放着他们不管。”
成穆和江南王都已蓄势待发,我此时撒手不管,岂不是辜负了他们对我的一片信任。
沈清之目光复杂地看着我,那神情,仿佛是我把他抛弃了一样。可是我和他,明明什么关系都没有。
他终究是没再说话,掏出铜蛊令放在机案上,头也不回地融进一片夜色里。看着他的背影,我眼前渐渐模糊一片。突然想起第一次看见他的场景。那时候我还不是前朝公主,他也不是西域大盗。
我七岁那年沈清之随西域使臣来大楚朝奉,我藏在幕帘后面偷看。
自那时他就偏爱白衣,西域使臣都穿绣珠小褂,只有他一个人穿了一身汉人的白衫。
我一抬眼正好对上他光风霁月的笑眸,脑中一闪而过的是那句在画本子里看见的诗——除却君身三重雪,天下谁人配白衣。
我见偷看被发现,面色一红,提起裙摆转身拔腿狂奔,半路上撞倒一个正要找我回去的宫女。小宫女从地上爬起来,捂着头疑惑道:“公主您今天又没吃药?”
我不理她,跑到花园四角亭里托腮数着太阳傻乐。可不知道哪个不长眼的挡了我的大好阳光,一回头,对上沈清之含笑的眼。他收起手里的玉骨小扇,不紧不慢地走到我跟前。
“你就是那个眼神不错的小公主吧,我这次到大楚,是来娶你的。”
沈清之好听的嗓音如涓涓细流绕过我的心尖,虽然三月还存着料峭的春寒,但一瞬间,我听见满园的玉兰全开了。
我是个脸盲,可我偏偏一直都记得他,只是后来我成了亡国公主,不能与他相认,倒不如见一次忘一次……
持西域铜蛊令,可以调遣西域十万兵马。我把它握在手心,只觉得手心灼灼,心里乱得难受。
沈清之,从此天涯陌路。你做你的西域世子,我做我的前朝公主,咱们再也不要见面了。
尾声
西域边疆的太阳真烈啊,来来往往的商人看我严严实实地裹着一身大楚服饰蹲在地上,像在看一条傻狗。
一个白衣公子逆着光打马而来,我掏出铜蛊令拦在他面前,中气十足道:“这位小哥,麻烦你停一下。例行公事!”
沈清之一下子愣在那里,过了好久,他才咧开嘴,傻傻地笑了。
我将老爹给我的兵符交给成穆将军以后,和他分析了一下当下天下太平的发展大势,利弊相衡。然后给他列出起事需要做的准备,他看着那条长长的单子,立马把虎符掰成两半,磨成粉末撒进鸡窝。
第二天他背着小包袱和我告别。
“公主你自己嗨,老臣突然想起来家里老婆生孩子,就不陪你耍了。”
其他人见状,摸了摸自己的荷包,纷纷找了理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
起事从不缺人,但是缺钱。
马蹄嘚嘚,迎面吹来的风卷了黄沙打在我脸上。
我仰脸看着沈清之,他一伸手将我整个人拉到马上,靠在了他的怀里。
感受着他坚实的胸膛,我语气坚定地对他说:“沈清之,我不想当什么女帝了,咱们回西域。我就喜欢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的生活。”
他抱着我的手臂僵硬了一下,皱着眉道:“敏敏,西域没有草原,只有葡萄宝石和黄沙。”
“嗯,我就是这么说的,是你听错了。”
“……对,是我听错了。”
我心满意足地露出八颗门牙,使劲往他怀里钻了钻。从此天涯海角,生死契阔,与子成说。(原标题:《小捕快,你眼神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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