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见的中秋节福利一般有四种:,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企业收到退回多缴个税的会计处理 中秋节发月饼及自产品等福利物品?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企业收到退回多缴个税的会计处理 中秋节发月饼及自产品等福利物品

企业收到退回多缴个税的会计处理 中秋节发月饼及自产品等福利物品

一.常见的中秋节福利一般有四种:

(1)给员工发现金,如:800元/人

(2)外购月饼发放

(3)自产产品当福利,如:食品厂发腊肠、鸡蛋等

(4)外购或者自产物品赠送客户

二.账务处理

(一)情况1:给员工发现金,如:800元/人

(1)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8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800

贷:银行存款 800

(2)个税:要合并工资薪金计算个税

正常依据:

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修订) 第十条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情况2:外购月饼发放,如:购买价8000元

(1)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8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8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8000

贷:银行存款 8000

(2)涉税问题

【注意1】个税:要合并到工资薪金交个税

【注意2】增值税:取得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增值税,若抵扣的要进项税转出(也不做收入)

【注意3】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1)调申报表不改账;(A105010)

年终纳税调整(收入 8000,成本-8000)

(2)好处:增加收入,也增加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计算扣除的基数。(不影响利润)

政策依据:

(一)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修订) 第十条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提醒】:增值税不能抵扣,不确认收入,已抵扣的要做进项税转出

(三)企业所得税

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三、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八)企业处置资产确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处置外购资产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是指企业处置该项资产不是以销售为目的,而是具有替代职工福利等费用支出性质,且购买后一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处置。

(三)情况3:自产产品当福利

例:广西A公司是生产花生油企业(一般纳税人)中秋节给员工发自产花生油,含税市价113元,成本为80元,假如该公司有100名员工,税率13%

(1)会计分录

福利金额=100*113=11300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113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13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11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11300/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3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100*80)

贷:库存商品 8000

(2)涉税问题

个税:要合并工资计算个税(金额11300元)

政策依据:

(一)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三、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三)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修订)

第十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情况4:赠送客户

例1:广西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企业,中秋节外购月饼送客户合计11300元,取得了专票(金额10000元,税额1300元)

(1)进项税能否抵扣?----可以抵扣

(2)赠送是否视同销售?--要

(3)账务如何处理?-------业务招待费

(4)个税是否要代扣代缴?--要

购入:

借:库存商品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300

贷:银行存款 11300

赠送: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11300

贷:库存商品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300

注意:

调申报表不改账(A105010)

年终纳税调整(收入 10000,成本-10000)

政策依据

(一)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三、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三)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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