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区限行措施
限行时间:7: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为:沧州市区迎宾大道、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不含)合围区域内道路。
青县限行措施
2017年11月6日至2018年3月1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7时至20时)不含节假日,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是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泊头限行措施
市区对机动车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市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
黄骅限行措施
黄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受不利气象条件和冬季提前供暖等因素影响,预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11月4日至8日可能出现连续4天的区域重污染天气过程。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政办传〔2017〕481号)文件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于11月3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1月4日0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除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城区对机动车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车辆尾号与沧州市保持一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周一 限行1和6
周二 限行2和7
周三 限行3和8
周四 限行4和9
周五 限行5和0
车牌照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河间限行措施
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政办传[2017]481号),经河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于11月3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1月4日0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区办、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主城区机动车限行措施,采取每日限行2个尾号(与北京一致),禁止2005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机动车和柴油货运车上路行驶。
限行范围:齐会大街(东环)、瀛西街(西环)、瀛南路(南环)、诗经路(北环)
吴桥限行措施
根据《吴桥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响应的通知》要求,自11月6日零时起吴桥县城区实行交通管控措施,解除时间为11月8日零时。
限行时间:2017年11月6日零时-11月8日零时
限行措施: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措施与京、津保持一致,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天24小时)限行机动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准。含外埠车辆。
限行范围:黄河路(不含)以南,泰山道(不含)以西,钱塘江路(不含)以北,华山道(含)以东合围区域。
目前其他县市暂时没有发布限行信息。
限行期间,出、入限行区域均属于闯限行行为,请大家出行前一定要看好自己的车牌照,以免被电子设备抓拍。
来源:吴桥微在线、泊头力量、青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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