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话原文】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现在,我们有法规制度不够健全、不够完善的问题,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已有的法规制度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出处】
明·张居正《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
【原典】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若询事而不考其终,兴事而不加屡省,上无综核之明,人怀苟且之念,虽使尧舜为君,禹皋为佐,亦恐难以底绩而有成也。
【释义】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出自明代张居正的《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1573年,即万历元年,张居正在这份奏疏里指出“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意思是天下大事,困难的不在于要制定什么法律,而在于立了法就一定要执行;重要的不在于能倾听什么谏言,而在于纳谏后就必须有效果。
为抓好法令的执行,张居正综核名实,创造性地提出了“考成法”。“考成法”即考察成效的法,它要求各个衙门分置账簿,记载一切发文、收文、章程、计划,月有稽、岁有考,奖勤廉、惩懒贪,以此来整治官吏玩忽职守、政令梗阻不通的问题。此间,张居正以身作则,令出必行,明确了官员们的权责,减少了部门间的推诿,提高了办事效率,保证了政令畅通,为推进经济、军事等方面的改革乃至万历中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规则纪律法令制度,是社会有秩序、国家有力量的前提。商鞅在《商君书·画策》中写道:“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法必明,令必行,则已矣。”意思是:圣明的君主不能只看重仁义而应该重视法度;制定的法律一定要公正严明,颁布的法令一定要实施执行,这样就可以达到使国家强盛起来的目标。秦孝公尊崇法家,重用商鞅实行变法,果然国力日益强盛,为统一中国奠定基础。
为了改变北宋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王安石以“理财”和“整军”为核心推行变法。他“夙兴夜寐,无一日之懈”,但最终元佑党争不断,王安石改革以失败告终。个中原因,核心之一是变法过程中那些不合时宜的举措和跑偏变形的执行。比如,为了抑制豪强兼并土地而颁行的青苗法,本来不是强制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常常强行摊派给农民;规定利息是百分之二十,实行操作起来却往往超过这个比率。因为执行不力或执行走样,本来是利国利民的政策,却走向了相反的方向,变法的失败也就可想而知了。
张居正改革、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成败异变,功业相反,其根本差异之一就在于政令能否执行有力、法律是否落实落地。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引用“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旨在强调,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的笼子建起来了,但牛栏关猫不行,笼子不上锁、钥匙本人拿也不行,关键在于把制度的笼子扎细扎密扎牢,真抓、严管,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慕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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