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意义重大)(1)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十个明确”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作出系统概括,其中指出,“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大意义,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伟业推向前进。

对历史性课题进行科学回答

改革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生存发展之道。社会主义经过了从空想到科学、从理论到实践、从一国实践到多国发展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使社会主义实现了从空想到科学的伟大飞跃。科学社会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的一大区别,就在于它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把社会主义看作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实践过程。要看到,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很多是预测性的,他们没有经历全面治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更没有遇到后来社会主义国家所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纵观社会主义发展历史,怎样治理社会主义这样全新的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实践中没有解决得很好。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深入思考和探索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怎样治理中国的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大幕,经过几十年的实践,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要继续前进,就必须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在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这个总目标是由两句话组成的一个严密整体,第一句话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规定了中国特色制度模式选择的根本方向,第二句话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回答了在这个方向指引下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发展路径的鲜明指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着眼于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总体擘画,重点部署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从而进一步对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个历史性课题作出科学回答,并为我国今后进一步治理社会主义社会实践提供根本遵循。我们要充分认识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在社会主义发展历史上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为奋进新征程提供制度保障

党的十九大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分两个阶段推进的战略安排。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展望2035年,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将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再迈上新的大台阶,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奋进新征程、夺取新胜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至关重要。要继续用足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战略目标任务,推进创造性、引领性改革。要把深化改革攻坚同促进制度集成结合起来,聚焦基础性和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加强制度创新充分联动和衔接配套,提升改革综合效能,推动改革在新发展阶段打开新局面。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揭示了“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只有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才能更好发挥治理体系的效能,才能有效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方面能力。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了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是一项宏大工程,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长期保持并不断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必将为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奋进新征程、夺取新胜利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确保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

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发展,我国综合国力大幅提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同时还要看到,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叠加影响,国际形势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给我们提出了大量亟待回答的理论和实践课题。当代中国正在经历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仍然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前进道路上仍然存在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各种风险挑战。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坚决破除一切顽瘴痼疾,必须全面深化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14亿多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其中包括: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将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那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华民族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课题组首席专家严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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