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托运超重部分如何缴费(付过托运费取货时又被收)(1)

托运单显示托运费已付,但物流公司仍收了一笔“落地费”。记者叶永春摄

找物流公司托运货物,托运费的支付方式无非两种:预付和到付。不过陈女士却遇到了第三种:明明发货时已支付了托运费,可去取货时,还被物流公司收取了一笔费用。这多收的是什么费?在陈女士的再三追问下,物流公司说,那是“落地费”。

“落地费”?陈女士闻所未闻。记者调查发现,部分物流公司的确在收“落地费”,且收费标准也很随意。

收货人:

托运一批货怎么付了两笔钱

陈女士是吴中区一家公司的财务。前两天,公司的司机找他报销,她才发现,有一单货物的托运被多收了一笔钱。

陈女士说,前几天,浙江温州一家供应商给他们发了一批原料,承运方是一家浙江的物流公司。三天后,货物送到苏州,存放在相城区一家物流公司。收到提货短信提醒后,她让司机去取货。司机很快把货取回来了,还带回来一张收据,要找她报销。

“有些货物的托运,托运费是到付的,一般先由司机垫付,再找我报销。有些是供应商预付的,司机只要把货取回来就好,不用再付钱。”这一单,供应商在发货后,就给她发了张托运单的照片,显示托运费已付,共180元。可司机去取货时,并没有见到这张应该跟着货物走的托运单,还被要求付钱后再提货。司机以为这一单也是到付,便支付了198元。

托运一单货被收了两笔钱,陈女士认为有猫腻,想把事情弄清楚。但司机带回的收据上并没写清是什么费,她致电相城区那家物流公司,被告知这是“落地费”。

物流公司:

落地费就是搬运费

托运费已经付过了,为何提货还要付“落地费”?“落地费”是什么?对此,浙江那家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发货时虽已支付了托运费,但接收货物的物流公司仍有可能会收“落地费”,“落地费”就是搬运费。

“如果物流公司是联营的,这笔费用一般已包含在托运费中,不再另收;如果负责发货和收货的是两家物流公司,不是联营的,有可能会再收‘落地费’。”至于“落地费”是否有收费标准,这名工作人员说没有,并承认收费带有随意性。“一般是5角、1元、2元,货物满上百斤的,则收5元左右。落地费收198元,肯定是多收了,可以要求他们退的。”

陈女士的确是退到钱了。她联系相城区那家物流公司,要求他们出示收费的依据。那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倒也“爽气”,直接退了她100元。“钱退了一部分,但问题并没有说清楚。”陈女士要“打破沙锅问到底”,她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了此事。很快,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介入后,确认这笔钱收得不合理,物流公司又将剩下的98元也退还给了陈女士。

律师点评:

另收“落地费”涉嫌重复收费

“管理不规范的小物流公司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有些或许是个人在收取,公司未必知情。”市消保委委员、江苏正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军说。

刘军认为,物流公司收取的托运费中,实际上已包含了搬运货物的人工成本。如果客户已支付了托运费,除非合同另有约定,物流公司就不能再收取所谓的“落地费”了。如果物流公司坚持要收,客户可以拒付,也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本报记者叶永春

来源:姑苏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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