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通广播 王潇颐)“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已经连续几天出现在各大热搜榜前列,汽车消费类维权难的话题再一次引发公众关注,相关部门也纷纷介入调解和调查。虽然事情如何解决暂时还没有定论,但不出意外的话,相信最终的处理结果能够令当事人和公众满意。但我们也不禁要想,面对强势的商家,如何赋予消费者平等的话语权,才更值得深思。

西安一位女车主于3月27号在利之星4S店购买了一辆进口奔驰CLS300型运动轿车,裸车价58万多,算上贷款手续费以及其他费用合计66万左右。然而,距离她提车后还没开出4S店的院子,就发现发动机漏油。之后的15天,她多次与店方沟通解决,却被告知无法退款也不能换车,只能按照“汽车三包政策”更换发动机。对此,女车主忍无可忍,最终选择了坐在店内的奔驰车顶上,悲愤的讨要说法。

奔驰女车主维权反映出什么问题(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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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三包就是换发动机,我说如果换了发动机我的车成二手车都没人买怎么办,跟我说这是国家规定!我说这个车连一公里都没开出去算三包吗?!我这个车没有开过啊大哥?!”

车主称,提车5分钟时间,就发现车辆漏油,那么这辆车是否在售前就存在存质量问题?店方回应,所有的车辆都会经过厂家和店里的检测,并坚称依据汽车三包法,只能给车主更换发动机。那么,这种说法是否于法有据?答案是否定的。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车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或退货。也就是说,是换还是退,应该由消费者决定。而且,赞然律师事务所的赵天竺律师认为,依据消保法,4S店也应该退车无疑。

“这个案例中消费者刚刚提车还没有开出门就已经开始漏油了,这属于明显的商品质量不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进行退货。”

不仅如此,如果此后的调查证明4S店进行了售前检验,但出于某种目的向消费者隐瞒了车辆故障,就存在欺诈行为。车主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三倍赔偿。值得注意的是,新的消保法还规定,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为消费者免去了举证的障碍。在法律依据的支撑下,舆论一边倒的声援车主,相关话题登上各大网络热搜榜。本台特约评论员李庶民认为,这正是源于广大消费者的“同理心”。

“它触动了广大消费者的痛点,让人们都感同身受,感到一种深深的无力感。如今有店大欺客,可是有的店小也同样欺客,比如有的餐饮店,在出现商品质量问题时,有的健身房使用霸王条款甚至卷款跑路时,消费者找不到有效有力的维权渠道。求助网络,求助媒体,制造声势,这样才能解决,以至于微博成为消费者维权的第一选项。也就是人们说的,按闹分配。归根结底,对于奔驰这件事,其意义绝不仅限于汽车质量问题,而涉及一个更根本的问题,那就是在一个法治社会,老百姓如何能够用简单省事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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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舆论压力,4s店称,已和车主私下达成和解,但车主却表示,并没有收到任何回复。4月13号,西安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介入,女车主提出8大诉求,包括调查该车车辆历史、检测车辆、正式道歉、给予精神补偿等。北京梅赛德斯-奔驰公司当天下午发表官方声明,称已派出工作小组到西安与客户直接沟通,力求在合理的基础上达成多方满意的解决方案。至此,事件的“上半场”似乎告一段落。这时,网络上出现一波各汽车品牌蹭热度的宣传狂欢,内容框架一水儿都是“某某车让女生坐在车里哭,某某车让女生坐在车顶哭,而本品牌的车决不让女生哭”。

不过,13号,在西安联合调查组见证下,女车主终于与4S店总经理见面。店总一番尴尬的开场白之后,车主直指购车时莫名其妙的支付了1.5万元的金融服务费,追问缘由。

刚刚您说的那些话又让我脾气有点上来了,所以我不想再听了。我全款买得起这辆车,你们非让我做奔驰金融贷款,说利息低。我说我不想贷款,你们各种引诱我买,引诱我买之前没有跟我说过有服务费这笔钱。我带了一张卡要刷卡,你们说,不,这个钱不可以刷卡,就付给这个二维码。所以我突然发现一堆发票,居然这张没有发票,而且转给了私人账户。我根本不知道这个是服务费,服务什么了?你们帮我做什么了?

奔驰女车主维权反映出什么问题(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8)

于是事件继续发酵,进入“下半场”。14号下午,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声明表示:不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同时要求经销商在其独立经营的过程中要诚信守法,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确,这个锅,谁都背不起。但汽车销售行业大面积存在的“金融服务费”问题不可避免的成为焦点。此时,上半场还在围观吃瓜的其他品牌终于笑不出来了。于是,一时间网上又流出了不少经销商的内部通知,提示一线销售人员在这个问题上千万别出纰漏。

其实,所谓的“金融服务费”几乎各品牌4S店都会收取,费用大约在贷款金额的2%-5%,少则几千多则几万。这部分钱并不是银行手续费,而且直接被4S店拿走了。本市某4S店销售人员说,这就是一种汽车销售的潜规则。

“这金融服务费也叫贷款手续费,理论上说客户要买车时需要找银行做贷款,在几年免息的情况下需要做一个手续费,这是客户自己承担的。”

买车时,客户仅仅看到的是“购车优惠”、“贷款免息”等字眼,以为自己占了便宜。殊不知,4S店已经“曲线救国”把钱挣回来了。目前,4S店在卖车这个环节几乎没有利润,但是,通过金融服务费,不仅店里增加了收入,连一线销售人员也有提成,所以他们会千方百计劝车主贷款买车。赵天竺律师认为,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这完全是4S店杜撰出来的收费名目,4S店也没有任何金融方面的资质能够允许它进行金融服务。这样一来就属于明显的欺诈了。”

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汽车明码标价外不能加价的,而且不能收取额外费用。毫无疑问,这次事件为中国汽车流通行业的金融服务利润模式敲响了警钟。无论是退车赔偿,还是金融服务费,相信在舆论高压之下,事情的真相终会水落石出。而且我们也预计,最终处理结果能够令当事人乃至舆论满意。然而,相对于这一次维权事件,相关部门能否掀起一轮行业乱象的治理?这次曝光会对今后的市场环境产生多大影响?才更值得关注。无论如何,按闹分配的维权模式不应成为主流。本台特约评论员李庶民说:

“这件事给我们的反思以及警示,我觉得有两方面,一是企业如何践行诚信的价值观,二是监管部门如何更加积极主动履行职责。通过这件事,我觉得要强化两种意识。一是规矩意识,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更要模范地守规矩,按照商业规则办事;二是责任意识,如今政府部门简政放权,减少事前审批,但事中事后监管要加强,认真守护好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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