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 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的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它们之间的优先顺序是:遗赠扶养协议 >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1)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其个人合法财产的继承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 序和分配原则进行遗产继承的一种方式。
(2)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指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根据遗嘱指定的遗产种类、数额等,继承被 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方式。
(3)遗赠,是指公民通过设立遗嘱,将其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赠与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 承人以外的人,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设定遗赠后,使法定继承人丧失或部分丧失继承被继 承人遗产的权利。
(4)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和扶养人为明确相互之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遗赠 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赠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 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遗赠扶养协议不仅 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而遗赠只是遗赠财产,没有扶养的内容。
二,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怎样的
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 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 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遗产将在他们之间平均分配。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 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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