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作为对社会历史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既包含着对社会历史的科学认识,也包含对社会历史的价值取向,二者分别构成了唯物史观的认识之维和价值之维。明确价值取向在历史观中的地位和作用,确立科学认识和价值取向相辅相成、相互支撑、互为基础和导向的关系,有助于全面理解唯物史观的理论内涵和现实意义。

一、历史观与价值取向

理解唯物史观科学认识与价值取向的关系,必须明确价值取向在历史观中的地位和作用,而其前提,则是对历史观作出科学的界定。

由于社会历史根本上是人的活动史,而人的活动是在一定的动机支配下进行的体现主观意识的、能动的行为,因而作为社会历史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的历史观,其对社会历史的把握既要具有合规律性,也要具有合目的性,进一步说,任何一种完整的历史观都不仅要追求对社会历史认识的正确性,也要追求对社会历史认识的合理性,不仅应当包括对历史的反映,而且应当包括对历史的评价和期望。为了追求对社会历史认识的合理性,实现对人和社会的期望和评价,历史观应当包含价值观,体现对价值问题的理解,应当是认识维度与价值维度的统一。

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特征(唯物史观的科学认识与价值取向)(1)

认识维度是历史观之基本维度,所关涉的是对社会历史事实历史观层面的认知,是对社会历史及其发展一些基本问题的理解。价值维度是历史观之另一基本维度,所关涉的是对社会历史过程中价值问题的根本理解和基本态度。

作为历史观的两个基本维度,历史认识与价值取向既有区别也有联系。可以将历史认识的相对性称之为“客观的相对性”。历史事实的客观性、确定性和可知性正是历史认识能够成为科学之前提,也是历史科学所以可能的前提。价值评价则不同。价值评价也有相对性,但与历史认识的相对性不同,价值评价的相对性是由主观因素造成的,可称之为“主观的相对性”。

历史认识与价值评价的区别还表现在衡量标准的差异上。认识的衡量标准是正确与否。正确与否是就主观与客观是否相符合而言的,正确的认识即通常所说的主观意识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即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认识。正因为这样,历史认识作为对社会历史现象的反映,对其可以作出正确与否的区分和界定。价值评价的衡量标准则是合理与否。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价值取向本身的合理与否。二是运用合理的价值对对象(人或事物)的评价合理与否。除了价值评价之外,其他价值活动也具有鲜明的主体性。这里特别要提及的是,价值的主体性使不同的价值取向直接影响到人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着个人的命运甚至社会历史进程。

以上所述表明,价值取向在人的生活以及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同于认识活动的独特地位和作用,绝不能由认识活动所代替。历史观作为对社会历史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既包含着对社会历史的认识,也包含着对社会历史的评价和期望,包含着价值取向。价值取向是历史观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历史观的价值之维。

二、唯物史观是完整严密的社会历史观

唯物史观是完整严密的社会历史观,不仅包含着科学的社会历史认识,也包含着优秀的价值取向。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唯物史观破天荒地提出了社会历史的科学认识,确立了关于社会历史的宏观解释框架,对社会的结构及其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历史发展的动力、机制、规律作出了科学的说明。

确立优秀的价值取向,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唯物史观的又一重要贡献,这集中体现在他们继承并超越了欧洲历史上的价值观,提出了人的彻底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目标,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的异化现象及其根源,展开了对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逻辑系统、深刻的批判,指明了无产阶级从而全人类解放的现实途径。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唯物史观不是为了纯学术地分析研究社会历史发展,而是为了深刻地揭示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和规律并运用于分析和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实现人的彻底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

基于上述价值立场,马克思、恩格斯确立了鲜明的价值诉求,其主要内容包括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实现共同富裕,使人民生活得幸福美好,以及追求民主、自由、公正等,这些价值取向归根结底指向人的彻底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人的彻底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是历史观层面的、“总体性”的价值取向,蕴含着马克思主义的一切价值诉求,是其根本的出发点和最高目标,它是唯物史观的价值取向,是唯物史观的理论旨归。

从理论逻辑看,唯物史观是科学认识与价值取向相统一的社会历史观,它既主张不能离开物质条件和社会关系来解释历史,也主张不能仅仅从物质条件和社会关系出发解释历史。

三、科学认识与价值取向的关系

在唯物史观中,科学认识与价值取向是相辅相成、相互支撑的。价值取向要以科学认识为基础,科学认识要以价值取向为导向。

首先,价值取向要以科学认识为基础,对社会历史的正确认识既是确立合理的价值观的前提,也是对社会历史作出合理评价和期望的前提。

对社会历史的正确认识是确立合理的价值观的前提。所谓合理的价值观,应当是有利于人的生存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个人素质提升、价值实现和精神充实的价值观。合理的价值观必须以正确的社会历史认识为基础。根据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价值虽然具有主观性,价值的实现却有赖于一定的客观条件。对社会历史的正确认识是对社会历史作出合理评价和期望的前提。社会历史是复杂的又是不断变化的,任何价值观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和发展的,无论是人们的价值取向、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形成还是实现,都具有社会历史性,都要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合理的价值观要以正确的历史认识为基础,人们要对自己的动机和行为作出价值定位和价值判断,就必须以对社会发展各种因素及其相互作用的了解为前提。特别是要以对社会历史发展基本问题例如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机制、规律和趋势的把握为前提。

其次,科学认识要以价值取向为导向,确立合理的价值观有助于对社会历史的正确认识。

历史认识与历史评价二者之间的关联在于,历史认识要以事实为基础,以正确反映事实为前提,又要以历史评价为导向。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能动的反映,在这一过程中,主体起着能动的作用而不是被动地反映或接受对象,因而在同样的实践基础上,对同一事物的反映,往往会形成不同的认识。认识的主体性因素是在以往反映过程中形成的主观意识系统,其中既包括认知方面的因素也包括价值方面的因素。在社会历史认识中,价值渗透和价值引领尤其明显,因为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等的理解不仅包括对人和事的叙述和事实还原,还包括对人和事的评价,而评价总是要结合客观事实和评价者的主体状况两个尺度来进行,必然要涉及主观意识系统中的价值因素,涉及评价者的需要、利益,以及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

以上论述表明,唯物史观是科学认识与价值取向的统一。为此,既要注重唯物史观科学认识和价值取向各自的特点、地位和作用,又要注重二者的内在关联,使之相辅相成、相互支撑。正确认识科学认识与价值取向的关系,不仅在理论上有助于确立唯物史观的完整性,在实践上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平衡发展与不充分的发展是两种相互区别又相互关联的矛盾,与之相关,解决两种矛盾的方式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不充分的发展要通过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来解决,不平衡发展则要通过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来解决。从唯物史观的层面看,前者应注重社会发展的合规律性,要以对社会历史的科学认识为基础,后者应注重社会发展的合目的性,要以对社会历史的价值取向为导向。在现实中,两方面问题的解决既是统一的,都是为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也会发生矛盾,例如在一定条件下会面临公平与效率孰先孰后、孰轻孰重的矛盾等。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注重科学认识与价值取向的统一:以解决不充分的发展为基础,继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促进经济增长;以解决不平衡的发展为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社会公平,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作者陈新夏,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编自《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18年第2期《唯物史观的科学认识与价值取向》,中国社会科学网 贾伟/摘编)

来源:《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18年第2期 作者:陈新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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