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河湖管理条例 构筑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1)

水草丰茂的乌梁素海 李建国摄

从2017年8月开始,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东风镇的嘎查达(村主任)任荣多了一个新的身份——黑河宝日乌拉嘎查河段河长。

宝日乌拉嘎查是黑河经狼心山水利枢纽后流经的第一个村。随着黑河干流2017—2018年度调水工作的启动,任荣要在水头到来之前检查输水河道和所有闸门,保证水流安全顺利通过。“河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制。我必须守好河长这片责任田。担任河长,不能有一丝懈怠。”揣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任荣检查河道时格外仔细。

2017年年底,内蒙古已全面建立了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四级河长体系。推进河长制从“见河长”到“见行动”,并逐渐“见成效”,许多河湖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水草丰美、牛羊成群”的草原风光成为自治区亮丽风景线。

“一河(湖)一策”治理对症下药

内蒙古是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河湖数量众多,地跨黄河、辽河、嫩江、额尔古纳河、海河、滦河等流域,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4067条,总长度16.1万公里,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427个。

2017年年底,自治区全面建立了以党政领导为核心的四级河长体系。2018年1月,全自治区河长制工作顺利通过水利部、环保部组织开展的中期评估。

河湖有了“大管家”,内蒙古落实河湖长6692人。由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分别担任第一总河湖长、总河湖长,6位省级领导分别担任黄河、西辽河、嫩江、额尔古纳河、黑河等5条主要河流和呼伦湖、乌梁素海、居延海、岱海等4个重点湖泊的河湖长。

确立“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治理方案,使自治区河湖治理“对症下药”,迅速见效。2017年7月,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先后印发《关于做好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组织刊印《内蒙古自治区河流湖泊特征值手册》,组织编制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按照河长制河湖全覆盖的要求,对各盟市设立河长的河湖名录,与水利普查、河湖特征值手册的河湖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并将核查情况以一盟市一单的方式反馈给各地,进一步核实,确保河湖全覆盖。在此基础上,还编制了全自治区《河长名录》《河流名录》《湖泊名录》《河长公示牌位置统计汇编》。目前,自治区已有5598个河段的“一河一策”编制完成,编制完成率84%。

此外,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尽责,2018年各级河长巡河调研5.02万人次,推动解决了河湖存在的问题。今年,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在岱海、黄旗海进行调研,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先后4次在黄河、岱海、黄旗海、呼伦湖进行调研。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分别发布了总河长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总河长与各河湖长签订了《河长制工作责任状》,推动各地河长巡河调研履职及解决河湖存在的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河湖管理条例 构筑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2)

水清岸美 李建国摄

“自选动作”创新治理模式

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过程中,除了“规定动作”,内蒙古各地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治理模式,探索出了一系列有特色、见实效的“自选动作”,力促河长制“落地生根”,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赤峰市率先引进了第三方专业化服务,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实施环城水系治理工程,由专业化第三方负责河道生态修复和岸线环境整治,并提供河道维修、养护、保洁等服务,治理和恢复区域河流和岸线生态环境。赤峰市同时采取“河长制 ”模式,推进河长制工作全面深化。喀喇沁旗采取“河长制 精准扶贫”模式,落实贫困人员96名作为基层公益性河长,承担河道垃圾保洁、河湖巡查工作。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构建了“党政河长 民间河长 企业河长”模式,聘请巡河工作人员74人为“民间河长”,实行“网格化”巡查监督,确定9名“企业河长”,对其企业所属蓄水池的污染防治和安全负总责,将河长责任体系延伸到了基层;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沟渠设立河长,将河套灌区所有支以上渠沟道770条全部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和管理体系,解决河套灌区水资源保护和沟渠排污治理问题。

阿拉善盟加大黑河调水力度,2017年度黑河水量调度取得显著成效和新的突破,狼心山水文站来水量创有数据记录以来最大值,全年过流353天,累计来水10.71亿立方米。东居延海自2004年8月补水以来,连续13年不干涸,为改善和恢复额济纳绿洲生态、促进当地农牧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农牧民增收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呼伦贝尔市境内有我国第五大淡水湖暨北方第一大湖——呼伦湖,自2014年起自治区对呼伦湖实施为期5年的部分休渔,休渔期间自治区每年安排资金1200万元用于呼伦湖渔业公司职工工资补贴,渔业资源得到明显恢复;乌兰察布市在岱海流域实施“水改旱”工程,从2016年开始连续3年在岱海湖周边范围实施水地改旱作农业,对保护岱海流域地下水资源,保护和恢复岱海水生态具有支撑作用。

乌海市将河流治理与城市景观结合起来,实施了海勃湾区凤凰河(苏白沟)综合治理工程。工程以防洪为主要目的,兼顾生态供水、美化环境的工程任务,通过水库蓄洪、滞洪,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优化渠、林、湖、路、景布局,将环城水系打造成集运动、休闲、旅游为一体,水清岸绿景美的滨河森林公园。

多地还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积极开展“清河行动”。包头市开展全市河道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截至11月30日,主城区内重点河道、河段共清理河道156.4公里,共出动人员2036人次,清理垃圾39.04万吨,清理河床淤泥49.32万立方米。同时,组织相关部门12人分3组对每条河道进行“地毯式”“轮回式”的督查。通辽市科左中旗开展了清理河道整治大会战,累计出动人员1.07万人次、车辆1045辆,清理垃圾1135吨,设置500米禁养禁牧标志牌69个,设立河湖管理保护界桩148个。

锡林浩特市积极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关闭了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年排水量17.59万立方米的入河排污口,持续改善锡林河水质和沿线生态环境;兴安盟大范围开展河道卫生整治、水面保洁、水环境综合执法等工作,累计清淤9.4万立方米,清理河道垃圾800余立方米。

内蒙古自治区河湖管理条例 构筑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3)

治理后的大黑河 李建国摄

河湖综合治理再现“水草丰美”

“确保乌梁素海水质逐年好转,到2020年湖区水质稳定在Ⅳ类标准,让‘塞外明珠’重现苇青水绿、鱼翔鸟跃的往日风光。”今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市长张晓兵曾对媒体表态,不让一滴污水再进入乌梁素海。

庄严承诺掷地有声!巴彦淖尔市近年来投资近40亿元,按照“生态补水、控源减污、修复治理、资源利用、持续发展”的治理思路,积极推进乌梁素海综合治理。尤其是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乌梁素海流域作为一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建立覆盖乌梁素海全流域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有效改善了乌梁素海水体环境。

目前,党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河长制湖长制推进格局基本形成,许多河湖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景象逐步显现。

如乌梁素海,通过综合治理措施,目前湖区水质污染程度明显减轻,水质显著好转。数据显示,目前湖区整体水质已由原来的地表水劣Ⅴ类转变为整体Ⅴ类,局部区域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岱海也采取了压减灌溉面积、电厂节水改造、补水等综合性措施。

2018年,各地针对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河湖专项执法活动,综合运用经济处罚、刑事处罚等措施,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已查处非法采砂319人次,拆除河道内乱建217处。各地生态河流治理工程达909.6千米。

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内蒙古自治区正全力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

作者:李建国

来源:中国水利报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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