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切实关爱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帮助、引导和服务,9月5日,莲池区法院继设立“维护妇女儿童调处中心”“妇女儿童绿色专区”之后,又开通了一条“12368”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专线,多渠道为家暴受害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以来,莲池区法院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家暴受害人人身安全为己任,立足审判,延伸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先后为多名家暴受害人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获得良好社会效果。
“12368”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专线的开通,是莲池区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又一重要举措,莲池区法院将以人民群众需求为目标,充分发挥专线作用,为求助群众提供直接有力的司法帮助,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家暴受害人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或者以冻饿、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如果你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被家暴的现实危险,请拿起法律武器,拨打莲池区法院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专线“12368”求助,莲池区法院将为你提供有力的司法帮助和保护。
专线拨打流程如下
拨打12368
选择“1”人工服务台
接“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继续选择“0”人工服务台
接“妇女儿童保护专线”
即可接通
文章来源:莲池区法院
作者:王芳
编辑: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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