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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陈书婷才是最懂《孙子兵法》的人。看过剧的人都知道,毫无疑问大嫂陈书婷对于高启强是无可替代的存在,陈书婷不是一个简单的女人,剧中一开始她就是能独立操持砂石场和建筑公司的老板娘。对于前夫的失踪她一直表现得沉着冷静,暗中调查前夫的失踪情况,在无把握斗过徐江的情况下,选择藏身忍让退避。剧中有个细节,安欣去找她调查情况那段,她带孩子出外游玩的时候,手里都捧着一本书坐在一旁阅读。所以她能轻松拿捏高启强,让强哥对她一往情深言听计从,一点都不让人觉得突兀,感觉那就是理所当然的。

陈书婷高启强最后一次见面(陈书婷才是狂飙中比高启强更精通孙子兵法的人)(1)

剧中高启强前后最大的改变是穿着,而穿着改变也是陈书婷的功劳。第一次高启强托陈书婷把他引荐给泰叔时,他穿了一件打折购买的不合身的戗驳领西装,陈书婷告诉他买大了,把领子翻出来好看一点。高启强去见莽村的村主任谈项目,陈书婷提醒他:村官再小,那也是手握一定权力的“地头蛇”,以后要常打交道。不能因为穿着寒酸,被人轻看,也不能太拿腔拿调。提醒强哥不要系领带,改系丝巾,这样看上去让人容易亲近。哪怕是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大嫂都能拿捏分寸,把握非常到位。

陈书婷高启强最后一次见面(陈书婷才是狂飙中比高启强更精通孙子兵法的人)(2)

重大问题上,大嫂也很有远见。陈书婷对集团主要成员发话:“老高家有个规矩:钱随便赚!但是毒品千万不能碰!”所谓“老高家的规矩”,并非“老高家”祖宗千百年流传下来的规矩,也并非高启强父母临终遗言,实是大嫂陈书婷为老高家全体成员,包括大哥高启强定下的规矩!不让“老高家”碰毒品生意,才是真正维护“老高家”的既得利益。中国法律对毒品犯罪的重罚严惩,远超出其它国家,赎卖海洛因50克以上就是死罪。“老高家”做毒品生意一万次,哪怕九千九百九十九次平安成功,只要有一次“翻船”,“老高家”全数成员都会被打入十八层地狱。高启强早已经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不需要再通过走钢丝的方式来敛不义之财,而是需要用现有资源将所有产业洗白,华丽转身成为正规军。“老高家”以前的生意,即便有些违法,但也早已摆平。只要后面干干净净,不再惹是生非弄出人命官司,时间久了也可能平安落地。可是高启盛不听话,迷失在毒品带来的巨大利益中,最终不仅自己丢了性命,还折损了老默这员大将,为后期黄瑶替父报仇举报高启强埋下隐患。

蒋天拜高启强码头不成,通过攀附市长赵立冬,抢夺了高启强的项目。蒋天开庆功会时,建委的所有干部迫于赵立冬的压力,纷纷离开强哥的派对,转而捧场蒋天的庆典。这件事情惹怒了高启强:“赵立冬这些年骑在我头上,我已经忍得很辛苦了。”因此想干掉蒋天,挑衅赵立冬。陈书婷则表现出非常冷静和理智,劝大哥:“不是赵立冬骑在你头上,是赵立冬那个位子压在你头上,这个事,老高,你得认!”大嫂陈舒婷的潜台词就是:除掉一个赵立冬,那个能压在头上的位子又会来一个新的赵立东。需要从头开始花大钱喂大养大,显然“养新人”不如“留老人”性价比高。而且万一新来的不是赵立东,而像安欣一样油盐不进的清官,那以前能做的生意,以后更是都不能做了,岂不是更吃亏?高启强听后,感觉释然,失控的情绪得以平复,恢复理智。

陈书婷高启强最后一次见面(陈书婷才是狂飙中比高启强更精通孙子兵法的人)(3)

大嫂中后期的所作所为都是希望高启强远离黑道的打打杀杀,不要随便跟人争斗,洗白所有的产业成为正规商人。这一点正是《孙子兵法》最重要的开篇章节《计篇》的首句话:「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意思是说「战争是国家大事,是关系人民生死,国家存亡的重要问题,不可以不认真研究对待,不要在没有谋划清楚的情况下随便起兵打仗」。孙武以《计篇》作为13篇之首,足见他对运筹谋划的重视,对待战争应有严肃审慎的态度,孙武在篇首提出的“慎战论”观点成为他研究兵法,指导战争的基本主张。在《孙子兵法》的第三章里提到「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意思是「不用武力进攻就能使敌人屈服才是最高明的」,这一点也是《孙子兵法》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则。两句话是整个兵法的灵魂所在,显然陈书婷将这一点研究的很透彻。

陈书婷高启强最后一次见面(陈书婷才是狂飙中比高启强更精通孙子兵法的人)(4)

高启强中期在陈书婷的管制下,摇身一变成为政协委员,商会会长,事业蒸蒸日上。然而大嫂车祸提前下线,失去陈书婷成为高启强由盛转衰的转折点,此后强哥陷入报复杀人,扩张,再报复,再扩张的恶性循环中,立敌无数,没有大嫂充当“指路人”的高启强众叛亲离,被黄瑶举报锒铛入狱,最终被判死刑。高启强确实在《孙子兵法》中学到了各种打仗的技巧,唯独却没有读通最重要的这一点,果然大嫂才是《狂飙》里最懂《孙子兵法》的人。所以作为女人,不管你要不要当大嫂,都必须多读书,还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多读书。剧里大嫂唯一没做好的一件事就是没教好儿子高晓晨,有勇无谋莽夫一个,真是全剧的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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