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2月23日,合肥庐阳经开区城市管理部通报一起处罚案例。蒙城北路与天水路交口有移动车队开展车身广告宣传,根据《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当事人被处罚一千元。

货车上贴广告面积多少合法(移动车队车身贴满广告)(1)

城管队员在现场后发现,一排车队占据蒙城北路辅道停放,车身及车窗上全部被小刀电动车广告覆盖住,不仅有碍市容,更严重干扰正常交通秩序,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经调查核实,为扩大品牌知名度,车主利用车辆车身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为达到教育警示目的,根据《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城管队员依法给当事人下达了《合肥市庐阳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了责令改正、罚款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程晨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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