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针对长江水域出台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其中主要任务第六点为:加强休闲垂钓管理。各地要综合考虑本地区水生生物资源情况和公众休闲垂钓合理需求,制定并发布垂钓管理办法,依法划定允许垂钓区域范围,合理控制垂钓总体规模,严格限定钓具、钓法、钓饵。钓具数量原则上一人最多允许使用一杆、一钩,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规范渔获物的品种、数量、规格,禁止垂钓渔获物上市交易,避免对禁捕管理和资源保护产生不利影响。要将垂钓行为纳入渔政日常执法管理范畴,有条件的地方应率先探索实行持证垂钓管理制度,引导公众有序规范参与以休闲娱乐为目的的垂钓活动

钓鱼抓鱼技巧(专业做钓可称为捕捞)(1)

对于此政策的实施,有专家也说明了原因

1:专业钓鱼可称为捕捞,一天1000斤很正常

对于此政策的实施,我觉得本身是很好的一个结果,不仅可以恢复长江的生态环境,而且还是促进鱼类的生长和修复,但是被强行加上一天1000斤的定论,是否有些难以接受

钓鱼抓鱼技巧(专业做钓可称为捕捞)(2)

一天1000斤是什么概念,做钓真的可以达到这么大的鱼量吗?

且不说这个数量有没有意义,我们先来算一算,如果真的要达到一天1000斤,你得怎么做?

假如一条鱼一斤,1000斤就是1000条,假如20秒一条,也就是20000秒=334分钟=5.5小时

这是纯理想状态下,中间没有间断,如果在加上中间所消耗的时间,至少要7—8个小时,试想一下,七八个小时不间断的钓,人吃的消吗?

在者,做钓真的能达到一天1000斤的量,我想结果可想而知,是很大概率不存在的,不管是在野塘还是黑坑,这种巨大的数字不会让每一个人钓鱼人信服

钓鱼抓鱼技巧(专业做钓可称为捕捞)(3)

如果说真的可以得到一天1000斤的量,我想也就说明了水域的鱼量已经处于超负荷的状态,也就是说也已经不利于水域的正常运行,可以就会导致其它的问题所在

政策需要结合实际,而不是一刀切,在保证合理做钓的同时可以添加一些硬性要求

对于此专家的言论,目前讨论最多的就是:台钓是否会被禁止?

对于台钓而言,我们就是从最初的一竿一线一钩所走过来的,而对于禁止多钩做钓来说我觉得也有必要,但是如果说连台钓也要禁止,那着实有点一刀切了

对于做钓而言,大部分的钓鱼人都是以娱乐性做钓为主,而且对于目前钓鱼人的认知增强而言,放生的频率只增不减,也就是说钓鱼人在保证自己的兴趣爱好满足后会将所钓获的鱼进行放生,这也是一种比较好的习惯

钓鱼抓鱼技巧(专业做钓可称为捕捞)(4)

对于台钓而言,我觉得禁止就有点太严重了,比如可以出一些硬性要求来约束一下,如:低于一定克重的鱼要进行放生,不允许私自带走。这种硬性要求也总比直接禁台钓效果要好得多

思想不能决定鱼货,我们更应该结合实际,集思广益,合理的理论才是推行政策的最好方法

对于此专家说了钓鱼可达到一天1000斤,可定义为捕捞性质,虽然我们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而说出来言论,但是思想不能决定鱼货量

对于政策的出台我们很支持,但也要结合实际,不能将钓鱼全部归为一谈,如果是区域性的政策我们倒是可以理解,但如果说泛指全部,那么我觉得更应该集思广益,集大众力量于一体,毕竟环境的保护不单单是靠政策,而是靠每一位人的努力和支持

钓鱼抓鱼技巧(专业做钓可称为捕捞)(5)

钓友们决定凭你的实力你可以做到1天1000斤鱼吗?

笔者是不行,最多一天七八斤白条,第二天手都抬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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