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领导牌子或旗号,在外招摇撞骗或不择手段谋取不当利益,历来让人痛恨去年9月,湖南印发《关于禁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谋取私利的规定》,明确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实施“提篮子”行为近日,湖南再次发文重申铁律,明令禁止“打牌子”办事,释放出强烈震慑信号,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湖南长沙打恶除霸名单?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湖南长沙打恶除霸名单(湖南各地如何整治官员)

湖南长沙打恶除霸名单

打着领导牌子或旗号,在外招摇撞骗或不择手段谋取不当利益,历来让人痛恨。去年9月,湖南印发《关于禁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谋取私利的规定》,明确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实施“提篮子”行为。近日,湖南再次发文重申铁律,明令禁止“打牌子”办事,释放出强烈震慑信号。

近年来,湖南铁腕执纪,以雷霆万钧之势,陆续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违规谋取私利、“提篮子”现象、公职人员涉矿涉砂等开展专项整治。如今又专项整治“打牌子”,这些举措的目的,都是从源头上堵漏洞,不让人钻空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提篮子”、“打牌子”,是一个问题的一体两面。前者的主体是将权力变现寻租的党员干部,后者则是“扯虎皮拉大旗”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权力依傍者。这两类人,其实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只不过一个在人前,一个在台后,共演“双簧”。

从近些年查处的贪腐案件来看,湖南对那些台上信誓旦旦、背地里大搞权钱交易,纵容家属、子女、亲信等利用其影响和权力,经商谋利、大发不义之财的党员干部,历来是零容忍、无禁区,从严查处。

潇湘晨报记者梳理部分市州的做法及查处的相关案例,一起来看看,哪些行为和具体情形是“提篮子”,相关人员又受到了怎样的处理。

邵阳:建立“四不一报告”制度

去年底,邵阳市纪委监委对领导干部“提篮子”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今年2月,邵阳市6名党员领导干部因“提篮子”受到严肃查处并被公开通报。

比如,邵阳市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唐红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篮子”谋取利益等问题。2011年至2015年期间,唐红艳利用其担任邵阳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常务副县长等职务便利,为湖南某公司争取专项资金、承揽业务并入伙办厂,收受该公司股份、现金共计75.5万元;为商人吕某承包工程打招呼,并收受好处费20万元。2017年5月,唐红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8年11月,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唐红艳受贿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一百五十六万元。

与上述党员干部情况类似的还有,城步苗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吕振高,城步苗族自治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新,武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向方雪,武冈市人大常委会原正处级干部彭嘉明。

潇湘晨报记者梳理这些案例发现,贪腐官员们“提篮子”多集中在工程项目承发包、工程合同签订、工程款支付、企业生产经营、企业资产转让、房地产开发等方面,通过打招呼、开后门等形式,为工程老板们谋取利益,其本人收受财物多的数百万元,少的也有近百万元。

两个月后,邵阳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格执行严禁“提篮子”谋取私利规定建立“四不一报告”制度的通知》,“四不一报告”,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发现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行为的,一律“不信、不见、不理、不办”,并在当日分别向同级或上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书面报告,未报告的,从严查处。

衡阳:两国企官员“提篮子”被查

监察体制改革后,反腐败向纵深发展,被监察对象扩展到所有公职人员。今年5月13日,衡阳市纪委监委的一则通报同样剑指“提篮子”行为。与邵阳被查处官员有区别的是,衡阳被查处的三人中,有两人来自国有企业。

比如,耒阳市经济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肖满员,在担任耒阳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期间,为龙某某承揽有关墓碑制作采购项目提供帮助,收受龙某某35万余元;在担任耒阳市经济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帮助其侄儿肖某某入股耒阳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并为该公司在承建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通过龙某某收受肖某某所送价值12.62万元的伯爵女式手表1块;在耒阳市经济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过程中,为融资居间人程某某提供帮助,收受程某某775万元。肖满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和肖满员同时被通报的,还有耒阳市交通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刘洪全。2014年上半年,刘洪全伙同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人大联工委主任周后卫等人,在耒阳市交通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征收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房产和土地之前,帮助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某完成了对该公司的收购。2015年下半年,刘洪全利用职务便利,使耒阳市交通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快速、高价完成了对该科技公司房产和土地的征收,刘洪全、周后卫等人共计收受周某1467.75万元。刘洪全、周后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岳阳:查“提篮子”不分职务大小

5月17日,衡阳向“提篮子”行为亮剑开炮后的第四天,岳阳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力“提篮子”典型案件。“提篮子”不分职务大小,党员干部到国家公职人员,从发改委原副主任到园林管理处原主任,均被查处通报。其中,平江县人社局原局长和原副局长两人同时被通报。

与肖满员情形类似,岳阳市发改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易灿同样是为亲属谋利益。他在担任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干预项目招投标和工程建设,为其弟弟易某某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2019年1月,易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临湘市永安教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曹道仁在担任临湘市五中校长、临湘市永安教育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期间,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相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索取、收受其财物;在其主管的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与投标人串通,使公开招标流于形式,为其特定关系人承揽业务提供帮助。2019年3月,曹道仁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平江县人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吴向阳,平江县人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幼清同时被通报。吴向阳在担任平江县原工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县人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提篮子”,周幼清则是在担任平江县卫生局合管办主任,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合管办主任,县卫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期间,通过打招呼、操作特定关系人中标等方式,为特定关系人承揽医用耗材、设备等提供帮助,收受其利润分成等。两人均被“双开”,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潇湘晨报记者王欢长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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