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香港演员、导演周星驰被前女友于文凤追讨投资利润分成10%共计约7000万港元一案继续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11月25日、26日,周星驰连续两天到庭应诉。周星驰确认曾口头答应分成,但那仅仅是“心意”,而且是“建立于二人关系好、开心的前提下”,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对于前女友在法庭爆料交往时两人“连吃饭都说英语”一事,星爷表示自己确实在闲暇时找她练英语,但“99.9%的时间都是说中文”。几天庭审下来,低调的星爷被女方爆出不少料,虽然不是很“狗血”,却也应了那句“分手难做朋友”。

于文凤周星驰分手了吗(分手难做朋友周星驰)(1)

左图为周星驰26日出庭后离开香港高等法院,右图为于文凤20日出庭作供。(图片来源:香港中通社)

星爷承认曾口头允诺分成 但非商业协议

综合香港中通社、北京《新京报》报道,11月26日,周星驰由姐姐周文姬陪同出庭应诉,他在法庭上自述,自1998年与于文凤在一起后,二人不时讨论投资话题,还承认曾口头允诺分成10%给于文凤。

女方律师指出,2002年8月至2004年3月期间,周星驰曾因转手出售一处房产获利1300万港元,但未分成给于文凤。周星驰承认确有此事,称女方没提,自己当时可能正忙,不记得了,所以就没给。

于文凤指周星驰于2002年圣诞节期间以电话、短信形式承诺分成10%,对此,周星驰予以否认,称自己与于文凤在(当年)圣诞节期间没有任何承诺。

周星驰表示,若于文凤投资帮他赚钱,基本上也会当礼物分成给她,。周星驰承认,在出售普乐道两套豪宅的分成上,于文凤曾连续数天提出要分成,他不愿意,称始终认为分成是心意、是礼物,而不是强制性的,但周星驰承认最终向于文凤支付1492万港元,并签妥文件标明款项是“佣金”,当时并没在意字眼,只是不想看到女朋友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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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驰。(图片来源:台北中时新闻网资料图)

女方曝交往细节:曾助星爷办美国签证 陪他练英语

据此前报道,于文凤19日出庭时用英语说证词,称当年与周星驰讨论分成时所用的字眼就是英文,而且她当时与周星驰经常用英语交流。她说:“我知道听起来很可笑,但我跟他一起吃饭时都是说英语的”。

于文凤当天还陈述了自己与周星驰的交往过程,如她与周星驰还是普通朋友时,曾助周解决美国签证的问题。

周星驰25日出庭时回应了上述证词,承认曾请于文凤帮忙接洽美国片商,也承认当时找于文凤练习英文,但只有私下闲暇时才说几句,“99.9%的时间都是说中文”。

20日,于文凤继续出庭作供。周星驰的律师文本立提问,周星驰是否在山顶豪宅吃完晚餐,望着维多利亚港景色时,对于文凤许下承诺给予投资分红10%?于文凤调侃回应:“他可能是对其他女人,并不是对我。”引起旁听席哄笑。

“因为他(周星驰)是我男朋友,所以我索酬不多。”于文凤认为,10%分红属合理要求,而直至2007年周星驰出售嘉乐园,她才收到385万港元的首笔分红。至于周星驰持有的豪宅“天比高”,于文凤表示,“天比高”是所有人心目中的“梦幻豪宅”,周星驰也不例外,但周经常改变主意,是她一直在背后建议投标地皮,若没有她的协助,周星驰不可能成功投得项目。

女方否认起诉旧爱是为现男友表忠心 周星驰称“两人已不是朋友”

23日出庭时,周星驰的律师质疑于文凤与周星驰分手的时间节点,2010年7月,于文凤被媒体曝出和富家公子廖尧城约会才正式与周星驰分手。于文凤否认这一说法,称她与周星驰因分手一事已争拗数年,而且分手后她仍替周星驰处理公司事宜。周星驰的律师又质疑,于文凤是为向她的下任男友证明她已与周星驰“撇清关系”才向旧爱兴讼,于文凤也予以否认。

周星驰则在26日庭审中表示,是于文凤先提的分手,他于2010年7月看见报道获知女方有了新男友,才确信两人分手。周星驰表示,分手初期两人仍是好朋友,但慢慢关系变差,最后连朋友都不是,“其实于小姐找到一个意中人,我都替她开心”。

十年恋情玩完 说好的分成该不该给?

于文凤是香港富商于镜波之女,自己也从商。1998年,她与周星驰交往,二人拍拖10年,一直没有结婚,但于文凤在周星驰的星辉公司任职,主管财务。2010年,二人分手,终结十年情。

今年11月18日,于文凤追讨周星驰投资获利中10%的分成一案在香港开庭,估算这笔钱达7000万港元。从几日出庭证言来看,周星驰确实给出过承诺,但是否应将其视为正式协议并履约,双方尚有争议。

此案尚未判决,网民议论纷纷。有人力撑星爷,认为于文凤帮周星驰管理投资及财务期间有亏损却不提,“这么多年了想起来讨债,不体面”。

也有人认为“不体面”的人是男方,“口头协议也是协议,私募基金都收20%,分成10%合情合理合法,赖帐非君子”。

还有人好奇这种官司到底应该怎么判,“谈恋爱时你对女朋友说要送她一套房,所以分手后你真的欠她一套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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