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报告的分类各类检定、校准、检测完成后,应根据规定的要求,以及实际检定、校准或检测的结果,出具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校准证书(校准报告)、检测报告证书、报告应有规定的格式,使用A4纸,用计算机打印要求术语规范、用字正确、无遗漏、无涂改、数据准确、清晰、客观,信息完整全面、结论明确证书、报告经检定、校准、检测人员、核验人员、签发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后发出对各类不同的证书、报告有如下特殊要求:(一)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凡是依据计量检定规程实施检定的,检定结论为“合格”的出具检定证书每一种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应符合其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证书名称为“检定证书”其封面内容包括:证书编号、页号和总页数;发出证书的单位名称;委托方或申请方单位名称;被检定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出厂编号;检定结论(应填写“合格”或在“合格”前冠以准确度等级);检定、核验、主管人员用墨水笔签名;检定日期:X年X月X日;有效期至:X年X月X日检定证书的内页中应包括如下内容:每页的页号和总页数;本次检定的原始记录号;本次检定依据的计量检定规程名称及编号;本次检定所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检定或校准证书号(有效期)、技术特征(如准确度等级、量值的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检定的地点(如本实验室或委托方现场);检定时的环境条件(如温度值、湿度值);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项目(如外观检查、各种计量特性、示值误差等)的结论和数据如果检定过程中对被检定对象进行了调整或修理,应注明经过调修,并尽可能给出调修前后的检定结果还应包括检定规程要求的其他内容检定证书内容表达结束,应有终结标志当检定结论为“不合格”时,出具证书名称为“检定结果通知书”其结论为“不合格”或“见检定结果”,只给出检定日期,不给有效期,在检定结果中应指出不合格项其他要求与“检定证书”相同(二)校准证书凡依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或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依据计量检定规程的相关部分,或依据其他经确认的校准方法进行的校准,出具的证书名称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校准证书一般应包含以下信息:证书编号、原始记录号、页号和总页数、发出证书单位的名称地址、委托方的名称地址;被校准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的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出厂编号;校准、核验、批准人员用墨水笔签名(批准人的职务可以打印);被校准物品的接收日期:X年X月X日、校准日期:X年X月X日、本次校准依据的校准方法文件名称及编号;本次校准的原始记录号;本次校准所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检定或校准证书号(有效期)、技术特性(如准确度等级、量值的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校准的地点(如本实验室或委托方现场);校准时的环境条件(如温度值、湿度值);依据校准方法文件规定的校准项目(如示值误差、修正值或其他参数)的结果数据及其测量不确定度如果校准过程中对被校准对象进行了调整或修理,应注明经过调修,并尽可能给出调修前后的校准结果关于校准间隔,如果是计量标准器具的溯源性校准,应按照计量校准规范的规定给出校准间隔—般,校准证书上不给出校准间隔的建议当顾客有要求时,也可在校准证书上给出校准间隔校准证书内容表达结束,应有终结标志 (三)检测报告 (1)进行计量器具新产品或进口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试验后,应依据JJF1015—2002《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附录C的要求,出具“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型式评价报告内容包括:报告编号、计量器具新产品或进口计量器具的名称、型号规格、样机数量和每件样机的编号、申请型式评价单位的名称地址、样机接收日期、试验日期和报告发出日期、申请和委托情况(申请书编号、联系人信息、委托单位信息等)、承担型式评价单位信息、型式评价依据的技术文件、型式评价试验地点及其环境条件、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和其他测量设备的信息、每个试验项目的测量数据和结论、型式评价的总结论、检测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的签名 (2)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时,依据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附录J: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报告格式”,出具“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包括报告编号、商品名称、型号规格、受检单位名称、生产单位名称、检验类别、检验单位印章、检验单位声明、检验单位的联系方式、投诉电话、抽样情况、检验条件、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总体结论、报告说明以及主检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的签名、职务、日期,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检定证书和校准证书真伪?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检定证书和校准证书真伪
证书、报告的分类
各类检定、校准、检测完成后,应根据规定的要求,以及实际检定、校准或检测的结果,出具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校准证书(校准报告)、检测报告。证书、报告应有规定的格式,使用A4纸,用计算机打印。要求术语规范、用字正确、无遗漏、无涂改、数据准确、清晰、客观,信息完整全面、结论明确。证书、报告经检定、校准、检测人员、核验人员、签发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后发出。对各类不同的证书、报告有如下特殊要求:(一)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凡是依据计量检定规程实施检定的,检定结论为“合格”的出具检定证书。每一种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应符合其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证书名称为“检定证书”。其封面内容包括:证书编号、页号和总页数;发出证书的单位名称;委托方或申请方单位名称;被检定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出厂编号;检定结论(应填写“合格”或在“合格”前冠以准确度等级);检定、核验、主管人员用墨水笔签名;检定日期:X年X月X日;有效期至:X年X月X日。检定证书的内页中应包括如下内容:每页的页号和总页数;本次检定的原始记录号;本次检定依据的计量检定规程名称及编号;本次检定所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检定或校准证书号(有效期)、技术特征(如准确度等级、量值的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检定的地点(如本实验室或委托方现场);检定时的环境条件(如温度值、湿度值);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项目(如外观检查、各种计量特性、示值误差等)的结论和数据。如果检定过程中对被检定对象进行了调整或修理,应注明经过调修,并尽可能给出调修前后的检定结果。还应包括检定规程要求的其他内容。检定证书内容表达结束,应有终结标志。当检定结论为“不合格”时,出具证书名称为“检定结果通知书”。其结论为“不合格”或“见检定结果”,只给出检定日期,不给有效期,在检定结果中应指出不合格项。其他要求与“检定证书”相同。(二)校准证书凡依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或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依据计量检定规程的相关部分,或依据其他经确认的校准方法进行的校准,出具的证书名称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校准证书一般应包含以下信息:证书编号、原始记录号、页号和总页数、发出证书单位的名称地址、委托方的名称地址;被校准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的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出厂编号;校准、核验、批准人员用墨水笔签名(批准人的职务可以打印);被校准物品的接收日期:X年X月X日、校准日期:X年X月X日、本次校准依据的校准方法文件名称及编号;本次校准的原始记录号;本次校准所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检定或校准证书号(有效期)、技术特性(如准确度等级、量值的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校准的地点(如本实验室或委托方现场);校准时的环境条件(如温度值、湿度值);依据校准方法文件规定的校准项目(如示值误差、修正值或其他参数)的结果数据及其测量不确定度。如果校准过程中对被校准对象进行了调整或修理,应注明经过调修,并尽可能给出调修前后的校准结果。关于校准间隔,如果是计量标准器具的溯源性校准,应按照计量校准规范的规定给出校准间隔。—般,校准证书上不给出校准间隔的建议。当顾客有要求时,也可在校准证书上给出校准间隔。校准证书内容表达结束,应有终结标志。 (三)检测报告 (1)进行计量器具新产品或进口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试验后,应依据JJF1015—2002《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附录C的要求,出具“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型式评价报告内容包括:报告编号、计量器具新产品或进口计量器具的名称、型号规格、样机数量和每件样机的编号、申请型式评价单位的名称地址、样机接收日期、试验日期和报告发出日期、申请和委托情况(申请书编号、联系人信息、委托单位信息等)、承担型式评价单位信息、型式评价依据的技术文件、型式评价试验地点及其环境条件、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和其他测量设备的信息、每个试验项目的测量数据和结论、型式评价的总结论、检测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的签名。 (2)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时,依据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附录J: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报告格式”,出具“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包括报告编号、商品名称、型号规格、受检单位名称、生产单位名称、检验类别、检验单位印章、检验单位声明、检验单位的联系方式、投诉电话、抽样情况、检验条件、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总体结论、报告说明以及主检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的签名、职务、日期。
校准证书中测量不确定度的表述要求
校准证书中测量不确定度的表述应依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l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使用的术语符号应与该技术规范相一致,遵循该技术规范对测量不确定度的报告与表示的规定。同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在校准证书中给出的测量不确定度,必须指明是合成标准不确定度,还是扩展不确定度,以及对应于校准结果的具体参数。例如:“示值误差的测量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为……”,“交流电压校准值XX V的扩展不确定度为……”。 (2)当被校准结果有多个同等重要的参数时,应分别给出各个参数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 (3)当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在整个测量范围内差异不大,在满足量值传递要求的前提下,整个测量范围内的测量不确定度可取最大值。其最大值点的位置可能在测量范围的上限点也可能在在测量范围的下限点或其他部位,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当整个测量范围的测量不确定度有明显的差异或有变化规律时,不能以一个值代表整个测量范围的不确定度,而应以函数形式或分段给出,或每个校准点都给出相应的测量不确定度。(4)当被校准的对象是计量标准器具,且测量结果的可能值接近正态分布时,应通过估算有效自由度veff,取适当的置信水平(置信概率)p(通常取p=95%),查表得t分布临界值即Kp,求得扩展不确定度Up。在校准证书上应给出扩展不确定度Up和置信水平(置信概率)p,以及有效自由度veff的值,以便于使用该计量标准器具进行下一级检定或校准时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时引用。当不估算自由度直接取k值(通常取k=2),得到扩展不确定度U时,应在校准证书上同时给出扩展不确定度U和包含因子k的值。 (5)校准证书中的扩展不确定度只保留1位或2位有效数字。当第1位有效数字是l或2时,最好保留2位有效数字。其余情况可以保留1位或2位有效数字。保留的末位有效数字后面一位非零数字的舍入,比较保险的做法是只入不舍。 (6)测量结果与其扩展不确定度的修约间隔应相同,即对测量结果数值进行修约时,其末位应与扩展不确定度的末位对齐。
证书、报告的审核和批准
证书、报告的审核和批准是由授权签字人实施的,是对证书、报告的最终质量把关。经授权签字人签字后,证书、报告才可以发出。鉴于授权签字人是证书、报告所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责任人,因此应由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责任心强、对本专业技术负责的人员承担。审核人员只能审核本人熟悉专业、并且是授权范围内的证书、报告,对证书、报告的正确性负责。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校准证书由检定、校准人员完成并签名.经核验人员核验并签名,交证书、报告的授权签字人(一般为该专业实验室的技术主管)作最后的审核,经审核无误签名批准发出。型式评价报告应按规定由检测人员完成报告并签名,经审核人员审核并签名,交报告的授权签字人(一般为机构的技术负责人)作最后审核,经审核无误时签名批准发出。
证书、报告的修改和变更
当已发布的证书、报告需要修改时,可以两种方式进行修改。一种是追加文件,另一种是重新出具一份完整的新的证书、报告。采用追加文件时,追加文件上应声明“此文件是对证书(报告)编号XXXX的检定证书 (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或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的补充。”追加文件也应符合有关证书、报告的要求,由检测人员、核验人员、批准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发出。原证书或报告不收回。采用追加文件进行更正适用的情况是原证书报告的内容是正确的,只是不够完整,漏掉了一部分内容。如果原证书或报告存在不正确的内容,则需要重新出具一份完整的新的证书或报告代替原小证书或报告。这种情况又分为两种,一种是试验方法正确,原始记录可靠,但存在数据处理或结论判断错误,或在数据转移到证书、报告上时有错漏,或存在各种打印错误。这时只需将错误信息更正后重新打印一份完整的证书、报告。另一种是试验方法有误,或缺少部分项目信息。这时需要重新进行检定、校准或检测。根据新的测量结果重新出具一份完整的证书、报告。无论哪种情况,重新出具的证书、报告都要重新编号,并在新的证书、报告上声明:“本证书 (报告)代替证书(报告)编号XXXX的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或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同时说明“(被修改的)证书(报告)编号XXXX的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或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作废”。被代替的作废证书、报告原件应收回,并保存在有关部门,可作为分析有关技术问题或质量问题的重要记录。
证书、报告的质量保证
(一)检定、校准、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检定、校准、检测人员应对检定、校准、检测结果进行监控,及时发现测量数据的变化趋势。如果可行,应采用统计技术对结果进行审查。监控的方法包括:(1)定期使用一级或二级有证标准物质进行内部质量控制;(2)参加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3)利用相同或不相同方法进行重复检定、校准或检测;(4)对保留的被测件进行再检定、校准或检测;(5)分析—个被检测件不同特性结果间的相关性。检定、校准、检测人员应结合所进行工作的类型和工作量选用其中的—种或几种方法,也可采用其他有效的方法。对所选用的方法制定出可操作的文件,并制订监控工作计划。按计划执行,并保存记录。还要对监控计划执行的结果进行分析,发现质量问题时,—定要采取纠正措施,防止问题再次出现。(二)证书、报告常见错误分析及处理 (1)测量结果数据从原始记录转移到证书、报告时发生错漏;用计算机打印证书、报告时,拷贝上一次证书、报告改成下一次证书、报告时,该修改的信息没有修改;法定计量单位不符合规定的使用规则等。 对这—类错误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打印证书、报告时只可以拷贝空白的证书模板,不得拷贝原有数据。并通过加强证书的审核来避免,核验人员必须尽到责任,授权签字人也要把好审核最后—关。加强对法定计量单位使用规则的学习,特别注意符号字母的大小写,量的符号为斜体,计量单位符号为正体。 (2)证书、报告的项目未满足规程、规范等技术文件的要求;未经批准和顾客同意减少了检定、校准、检测项目;结沦不明确;有准确度等级的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结论只写“合格”未指明符合几等几级等。 这样的证书、报告错误要认真分析,必要时需做补充实验,或整个实验重做。对这一类错误应通过加强对规程、规范等技术文件的学习理解,和增强执行规程、规范的意识来消除。 (3)证书、报告中测量不确定度的表达不规范。未指明是什么参数的什么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测量不确定度信息不全,测量结果与其不确定度的有效位数不合适等。 对这—类错误,要通过加强学习理解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并认真贯彻来解决。
证书、报告的管理
(一)证书、报告管理制度证书、报告的管理应制定证书、报告的管理制度或管理程序。管理制度或管理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证书、报告格式的设计印刷;证书、报告的编号规则;证书、报告的内容和编写要求;证书、报告的核验、审核和批准要求;证书、报告的修改规定;证书、报告的电子传输规定;证书、报告的副本保存规定;以及为顾客保密的规定等。对每一环节要明确规定管理要求、管理职责、操作步骤,以及所需要的表格。这些管理制度或管理程序都应认真执行。(二)证书、报告副本的保存证书、报告是检定、校准、检测工作的结果,是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凭证,对发出的证书、报告必须保留副本,以备有需要时查阅。如发生伪造证书、报告,或篡改证书、报告上的数据等违法行为时,将以证书、报告的副本为依据,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揭露和处理。保留的证书、报告副本必须与发出的证书、报告完全一致,维持原样不得改变。证书、报告副本要按规定妥善保管,便于检索。规定保存期,到期需办理批准手续,按规定统一销毁。证书、报告副本可以是证书、报告原件的复印件,也可以保存在计算机的软件载体上。存在计算机中的证书、报告副本应该进行只读处理,不论哪一种保存方式,都要遵守有关的证书、报告副本保存规定。
计量检定印、证
开展计量检定工作使用的印、证,应执行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一)计量检定印、证的种类和使用计量检定印、证包括:(1)检定证书:证明计量器具已经过检定并获满意结果的文件;(2)检定结果通知书:声明计量器具不符合有关法定要求的文件;(3)检定合格证:给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出具的合格标签;(4)检定合格印:在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上加的显示该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的印记,或表示封缄的印记,如錾印、喷印、钳印、漆封印;(5)注销印:计量器具经检定不合格时,在原检定证书、检定合格印、证上加盖的注销标记。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的,由检定单位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出具检定证书、检定合格证,或加盖检定合格印。计量器具经周期检定不合格的,由检定单位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或注销原检定合格印、证。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抽检不合格的,应注销原检定证书,或检定合格印、证。出具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应加盖检定机构的检定专用章。检定印、证应保持清晰完整,残缺、磨损的应停止使用。计量检定印、证应有专人保管,建立用印、用证管理制度。(二)使用计量检定印、证的法律责任上述计量检定印、证是评定计量器具的性能和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技术判断和结论,是计量器具能否销售、能否使用的凭证。伪造、盗用、倒卖强制检定印、证的属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经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出具的计量检定印、证,是一种具有权威性和法制性的标记或证明,在调解、仲裁、审理、判决计量纠纷和案件时,可作为法律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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