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近期向云南、河南、广西等地反馈督查情况,其中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参与弄虚作假的案例引人关注。
通过围隔稀释,干扰国控水质监测点采样环境,造成水质改善假象;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方在尾端投加化学药剂,为了让数据好看;环评机构层层包转业务、凭空捏造报告等等,各种“花式炫技”让人瞠目结舌。
如果不是督查风暴来袭,这些造假乱象不知道要何时才能被揭露和停止。
尽管在此之前,环保服务和监测造假案件就曾多次被曝光——就在前不久,生态环境部通报多起干扰国控断面水质数据案,但从现实看来,行业内那些涉嫌违法违规的企业并没有要悬崖勒马的意思。
被曝光的个案当然要严肃处理,以儆效尤,但同类案件的频发也提醒我们,对该问题的反思不应止步于此,对市场化下的造假乱象亟需系统而全面的整治。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缘何要冒险造假?当然是商业利益驱动使然。
当第三方服务机构与作为甲方的建设单位签订了相关合同,那么就意味着前者接受了甲方的购买服务。对于环保服务机构来说,让甲方满意自身服务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不过问题就在于,在常识看来坚持公共价值取向和专业独立性的服务,可能并不是甲方所满意的服务。换句话说,甲方所满意的,只是满足自身需要、符合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服务,哪怕服务的提供有悖道德与法律。
在一个监管到位、良性竞争的市场,为了一味满足甲方需求而牺牲自身公信力和专业独立性的企业,或难有立足之地。
但在一个监管缺位、市场失灵的市场里,最常上演的就是“劣币驱逐良币”。
2015年起,环保监测等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推进,环评机构资质取消、行政审批减少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相继出台,准入门槛的降低以及大量市场空间的释放,导致在这之后社会化的环保服务机构大量出现且水平良莠不齐。
激烈的竞争让环保监测及服务成为名副其实的市场“红海”,哪家机构提供的服务“省心”“省力”还省钱,哪家机构就能得到更多甲方的青睐,继而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收获更多的经济利益。
加之在相关监管的缺位以及低廉的违法成本的“刺激”下,一些环保服务机构愈加有恃无恐,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环评造假、治污变护污,不惜成为环保违规企业和机构的帮凶。
环保卫士变“护污保镖”,满足了畸形市场中买卖双方的利益需求,但环境质量背后多以集体面貌出现的公众利益却被损害了,而且面对购买服务的买卖双方,想要维护公共利益的公众似又处于弱势的一方。
要想维护公共利益、让环保服务领域实现良性竞争,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刻不容缓,而这也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要增加对违规企业和个人的惩处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过去囿于适用法律依据的不足,相关处罚难有威慑力,现今这一情况有了改观,环境监测造假已于今年3月起入刑,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尽快适用将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为了堵住违法公司换个“马甲”继续造假的漏洞,还应在处罚公司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惩处,通过信用管理或“黑名单”等制度,让有职业污点的人在行业内寸步难行。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厘清权责边界,无缝衔接监管链条各环节,在人力资源、技术支持等各方面做好保障,不断完善对该领域的规范和管理制度,切实打击低价恶性竞争等乱象,净化市场生态。
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也应得到重视,创造条件和途径让公众和社会参与其中。说一千道一万,关键还在于,切实将其落到实处,唯此才能摆脱“一放就乱”的困境,实现“放管服”的改革初衷,为扎实托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转自:光明日报客户端 作者:莫洁 原标题:《环保服务变质造假频发警示了什么?》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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