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魂七魄的来源
其实人们对于魂灵的想象,跟做梦有极大的关系,人们做梦时的“我”,是最容易被想象成魂灵的。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人的死亡的特征之一就是魂灵离体,那么睡觉做梦时魂灵四处游荡时,人是怎么生存的?
这里就引入了“魄”的概念,在魂灵脱离躯壳时,魄就在看守着人的躯壳,魄依附于体,掌握着人的知觉,在人体没有衰竭的时候,魄也是强壮的,所以即使魂离开了人体,人也不会死,因为有魄来维持着。
所以,魂魄说应该能解释人在睡梦和昏迷时的生存状态。
在东晋葛洪《抱朴子·论仙》篇云:“人无贤愚,皆知己身之有魂魄,魂魄分去则人病,尽去则人死。”这里的意思就是说,魂与魄对人来说都不能少,如果只有一个看家,这人就要病;如果全走了,这人就死了。这正是古代人们的一般见解。
那么,三魂七魄之说又是为何而来?难道说魂魄还怕偷懒,多养几个进行轮班?
其实,三魂七魄并不是来源于民间的鬼魂之说,而是南朝道士们修炼时构建的理论。
“三魂七魄”一词最早似见于《抱朴子·地真》,那里说到修仙,要想长生,就要服丹药,要想通神,就要“金水分形”,分形之后,“则自见其身中之三魂七魄,而天灵地祇,皆可接见,山川之神,皆可使役也”。
对“三魂七魄”的较详叙述见于宋人张君房编辑的《云笈七签》,那里记载了自六朝以来关于“三魂七魄”的各种说法,却与子产等儒家的说法大不相同。像《太微升玄经》(《云笈七签》卷十三)说:“气绝曰死,气闭曰仙;魄留守身,魂游上天。至百息后,魂神当见。其魄缘是阴神,常不欲人生。”
意思就是要学仙,就要学闭气,此时魂离体而升天,只留下魄来看守躯体。这是没有错的,但他们却把魄当成了人体内的蟊贼,“常不欲人生”。就是只要魂不守舍,留下看家的魄就要勾结邪鬼,轻则噩梦,重则令人死亡。此说一直为学道者所信,清人陆圻《说铃· 冥报录》卷上,言钟遇哉因过劳感疾,病情甚危,即自见魂魄离体:其魂高才尺许,在亡母亡妻的扶掖下拜祷求生;而魄则如人身一般高,裸体散发,欢欣跳跃,盖喜其将死,如释重负也。
所以道家的修行就是“炼三魂”,以魂制魄,把人体的蟊贼给压制住,这样魄就不会勾结邪鬼来侵害人身,人就可长生不死。这与道家“守三尸”的用心完全相同。这种魂善魄恶的观点也对后世的幽冥文化产生了影响,袁枚《子不语》卷一“南昌人士”一条中就说“人之魂善而魄恶,人之魂灵而魄愚”,像“诈尸”那种邪事,都是尸主的魄干的,与其魂无关。
道书中对于魂魄的功用也有叙述,《太平广记》卷五十八“魏夫人”条引《集仙录》及《魏夫人传》论尸解及炼形之术,仍承续传统魂魄说。修仙者死后尸腐,但仍有“七魄营侍,三魂守宅”,其中三魂营骨,七魄侍肉,经过三年、十年、二十年或三十年,则血肉自生,复质成形。这里的魄就不是蟊贼,而是魂的助手了。
三魂七魄对于幽冥文化的影响
严格说来,道教的“三魂七魄”说起因于修炼,通过以阳魂制阴魄来求长生,本不是“幽冥文化”的范畴,但这一观念也渗透进幽冥文化中,与人有三魂之说同时为鬼故事所采用。
比如唐代马总《唐年补录》 中的一则故事,当涉及生魂临时被冥府拘去时,人有三魂,冥府就只拘去二魂,留下一魂守着人身,以维持其人的不死。
而唐代牛僧孺《玄怪录》卷二“崔环”条说到耽于酒色、不务成家的崔环被冥府捉去,受杖示惩,然后放回,也说“人有三魂,一魂在家,二魂受杖”。
这两个故事的主角都是被冥司所拘又放回,还阳时都表示被拘时只带走了两魂,留有一魂看守着身体,所以人并没有死。在鬼故事中引进了三魂说,确实在编故事中可以填补一些漏洞,比如让魂灵离体而人却能保留着一口气,以便让游遍冥府地狱的魂灵再还阳,代表和尚们宣传因果报应的大道理。而且把三魂中的二魂拘到冥府,而只留一个看守着身体,取代或协助了“魄”的职能,这设计也很有思想。为什么不调过来,让两个魂留在人世,让一个魂去到冥府对录呢?因为二魂相聚,那么这人还能维持其理智,所以拘到冥府对簿公堂时还不至于胡说八道。而只剩一魂时,大约就只能让生人昏迷不醒地病在床上了。
中国的传统看法是,人的魂魄不能散,一散人就死了。一个魂尚且不能散,三个魂天各一方,如果都觉得分开也不错,闹起独立,不肯聚在一起,这人就是被冥司放还,也是不能复活了。于是有人竟生出 了这种怪念头,用胶把四散的魂魄粘在一起。 唐代牛僧孺《玄怪录》讲到要让死去多日而“魂飞魄散”的李某之妻(齐推之女)还阳复生,那方案就是“以具魂作本身,却归生路”。何谓“具魂”?冥吏解释道:“生人三魂七魄,死则散离,本无所依。今收合为一体,以续弦胶涂之。大王当街发遣放回, 则与本身同矣。”于是另一个冥吏领来七八个女人,都长得和李某之妻 一样,把她们推合到李妻身上。又来一人,手拿一器,内盛糖稀似的东 西,就往李妻身上抹了起来。原以为是用比502的黏合力还强的胶 水把七八个魂魄像七合板似的黏起来,看来不过是在李妻身外涂了一层强力保护膜,让关在里面的魂魄不能随便外出了。
三魂七魄的具体形象
人有三魂,在道教的修炼术中可以无须考虑这魂的形象问题,虽然有的道书已经谈到了魂魄的形象,但这些魂魄的形象全是一个模子,这不是说每一个人的三个魂和七个魄都是同样面目,而是所有人,即使不是“全人类”,起码也是“全民族”,他们的魂和魄也都是一个模样,比如《太微升玄经》所说:“魄神七人,衣黑衣,戴黑冠,秉黑玺。魂神三人,各长一尺五寸,衣朱衣,戴朱冠,秉朱玺。”他们好像是一种与个人品质无关的神物,玉皇大帝成批把他们生产、培训出来,然后如三尸神一样把他们派出,依附于每个人的身体中。
但一旦把三魂七魄用于幽冥文化,形象就发生了变化,在崔环被鬼吏拘录到冥府时,冥府里的崔环显然不是人,他的人身此时尚躺在人世的床上;但他们也不是鬼,因为他还没有死,现在在冥府里的崔环只是他的魂灵。
这魂灵的形象是与生人的崔环一模一样的,而且不仅如此,这魂灵除了不是生人之外,他的一切,包括思想、 感情、社会关系等,全与崔环相同,也就是说,他不但能代表崔环,并且还能代表崔环挨屁股板子。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问题在于,这个冥府里的崔环明明是一个形象,为什么却由两个魂来代表?既然留在人体中的一个魂可以单独存在,那么冥府里的那两个魂为什么不能分开?如果它们分开,是不是冥府里就会出现两个崔环,那么打板子的时候哪一位脱裤子?怪哉!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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