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
一、概念
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①法律规范②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
1、法律规范: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依据
2、法律事实:连接法律规范和关系的中介
(1)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例如:地震、死亡
(2)法律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例如:结婚、离婚
举例:《婚姻法》(法律规范)小王和小李去登记(法律行为)产生婚姻法律关系
三、法律关系的主体
参加者,包括:
(1)自然人,小王和小李签订一个合同,小王、小李是自然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甲企业和乙企业签订一个合同,甲企业和乙企业是机构;
3、从产生和发展看,两者经历了一个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
阶级社会以前:浑然一体;封建帝制时期:分裂对立,君王权利,百姓义务;民主社会:相对一致,既有权力又有义务。
4、从价值上看,地位有主次之分。
当今民主社会:权利为主、义务为次(权力本位思想)
五、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1、物:对应物权
2、人身:对应人身权
3、精神产品:对应知识产权
4、行为结果:对应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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