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专利信息对创新发展的促进作用,提升本区企业专利信息运用能力,助推产业提质增效升级,促进宝山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为宝山北转型注入新活力、激发新动能,根据《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文件精神,宝山区知识产权局拟在全区开展知识产权评议、专利导航项目的申报与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1、在宝山区注册且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有一定的专利信息利用基础,具备开展知识产权评议、专利导航工作的条件(包括专业人才、配套经费投入等);
3、市、区两级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试点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二 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10月15日前以电子文件和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知识产权评议、专利导航项目申报表》。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进度,原则上不超过半年,我局将在10月底前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3、材料受理后,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和工作需要确定不超过10家项目承担单位,并进行网上公示。
三 申报材料
1、书面材料提交: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宝山区漠河路600号A座2508甲。(注:所有书面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案,于左侧装订成册。)
2、电子文件提交:邮件发送至邮箱baoshanzcj@126.com。
3、如果申报单位与服务机构联合申报的,需同步提交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一份(敲章复印件)以及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知识产权相关资质证书等书面材料。
4、相关申请表通过网址:
https://ywtb.shbsq.gov.cn/bszwdt/bszwdt/auditpolicy/pages/notice.html进行下载。
四 经费保障
根据项目预算安排,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对验收通过的知识产权评议、专利导航项目,给予承担单位资助补贴。对在项目活动中提交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并调查核实的,将收回已拨付的财政经费。
五 注意事项
上述提交的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即视为所有权已转移至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概不退还。
联系人:张老师
56677880-80110
上海市宝山区知识产权局
2022年9月22日
通讯员:唐怡芸
编辑:徐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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