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想离婚有什么办法(女方拖着不离婚的策略)(1)

诉讼离婚

夫妻感情不好,有了矛盾,面临整天吵架,如果一方有了外遇出轨行为,那么可能更加想离婚了。但是呢,离婚又是个麻烦事情,如果女方拖着不离婚,有什么好的策略呢?要么夫妻协商一致走民政局协议离婚,要么单方面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强制离婚,

协议离婚当然很简单,夫妻双方去民政局当场就搞定了。如果走法院诉讼离婚,那么程序就比较复杂了。

如果确定夫妻感情破裂到不可挽回的程度了,那么就下定决心走离婚这条路。具体怎么做,可以先听听专业离婚律师钟涛的建议,然后在做决定。

1、如果选择走协商离婚这条路,那么应该有一个截止日期,不能无休止的协商下去。

2、一旦超过协商日期,对方依然反反复复,那么该早日启动法院诉讼离婚程序,通过法院来促进协商调解,离婚日进入倒计时。

一、夫妻协议离婚是首选,但是一定要有一个截止期限,不能无休止的协商下去,拖延时间。

夫妻既然走到这一步的,那么对付离婚其实各自心理都有一个预期。都知道要走到离婚这一步的,对于夫妻感情双方心理都有数,不过呢,离婚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离婚涉及到家庭的解体,孩子要分开,父母和街坊邻居,甚至单位同事都知道要离婚了,既伤面子,也费金钱和精力,总之很麻烦,而大部分的人都只是想安稳过日子,能凑合就凑合,如果夫妻双方协商离婚,就面临着一方提出离婚条件,另一方考虑,然后增加条件,双方再来回拉锯,考虑的时间久,有的人得到反反复复,甚至通过提出不可能达成的条件,让想离婚的一方知难而退,故意刁难,有的夫妻协商了2年都没有离婚的,甚至还有更长的,这里边当然是想离婚的一方态度也不是很坚决,另一方也是能拖一天就是一天,可能这样耗着又能凑合几年,也许就把想离婚的人拖着不想离婚了。所以钟涛律师建议,夫妻可以协商离婚,不过最好要有个逾期,就是协商时间最长多久,例如认真协商几个月,半年,甚至一年,但是一定要设定一个最后期限,如果到最后期限,夫妻依然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就要考虑对方是不是有诚意想离婚,可能就是想拖着不让你离婚而已,你就要准备下一步了。

二、一旦超过协商日期,对方依然反反复复,那么该早日启动法院诉讼离婚程序,通过法院来促进协商调解,离婚日进入倒计时。

很多人觉得为了不伤和气,协商离婚最好,诉讼离婚就算了,太麻烦了。但是你想过没有,就是因为你协商离婚一直不成功,才必须走法院诉讼离婚的道路,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诉讼离婚就是唯一的选择了。

虽然诉讼离婚程序也很麻烦,但是,一旦选择进入法院解决离婚问题,那么离婚日就指日可待,进入倒计时了。法院诉讼离婚虽然也会经历一次起诉,二次起诉,甚至三次起诉,但是总归是有个期限的,时间一般也在3个月到2年之间就解决了。而且在此期间,通过法院的审理和调解,夫妻双方也完全有可能在法院协商一致,达成调解。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其实就是要表明一种态度,夫妻离婚已经不是嘴上说说闹着玩了,而是要通过法定机关来正式解决,私事变成了公事,而且对方也有可能会咨询律师,法官也会进行解释,对于离婚的条件要求是不是过高,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信口开河要高价,这样反而有助于夫妻达成切实可行的离婚条件。

钟涛律师提醒,夫妻离婚首先是协议离婚,这样和平分手矛盾最小,但是如果夫妻已经协商几个月,依然没有结果,另一方反反复复提高离婚条件,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应该考虑尽快进入法院诉讼程序,通过诉讼的手段,把对方拉进离婚的轨道上来,让对想拖延不面对也不行,必须正面面对离婚问题,确保问题解决。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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