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唐宪宗李纯(778年3月17日—820年2月14日),唐朝第十一位皇帝,在昏君扎堆的唐朝中后期,他算得上一个励精图治,呕心沥血的好皇帝,其在位期间,大唐取得了短暂的“元和中兴”

唐朝代理性消费是什么(唐朝强制消费令)(1)

唐宪宗画像

公元817年,39岁的唐宪宗颁布了一项重要的法令——《禁私贮见钱敕》

……宜令京城内文武官寮,不问品秩高下,并公郡县主中使等,下至士庶商旅等,寺观坊市,所有私贮见钱。并不得过五千贯。

这个法令用今天话说,就是一道“强制消费令”。它规定上至京城官员,不论官阶大小,下至商人、僧侣,其个人存款至多不超过5000贯。

一般来说,一贯钱是指1000个铜钱,即1000文钱。在唐太宗贞观年间,5文钱可以买大米一斗,唐代的一斗大约相当于现在的5.9公斤,按照现在最普通的大米每斤1.5元计算,唐朝一贯钱的购买力至少相当于今天人民币3540元以上。5000贯则相当于人民币1770万。

唐朝代理性消费是什么(唐朝强制消费令)(2)

一贯钱

显然这个政策是针对那些巨商富贾、达官显贵的,因为他们囤积了大量的铜钱,致使社会重现“钱荒”,据《旧唐书》记载:

“时京师里闾区肆,所积多方镇钱。王锷、韩弘、李惟简,少者不下五十万贯”

京城富豪榜排名靠后的都有五十万贯以上,这些人只存钱不消费,导致国家经济通货紧缩,出现了物价下降货币供应量不足经济衰退等局面。

最要紧的是贫富差距如果进一步拉大,非常容易激起社会矛盾,进而导致农民起义的爆发。一想到这些,唐宪宗便如坐针毡,如芒刺背,于是果断下令强制消费。而且要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消费份额。

“限一月内,任将别物收贮……如限满后有违犯者,白身人等,宜付所司痛杖一顿处死。其文武官及公主等,并委有司闻奏,当重科贬。”

也就是说,政府不管你买什么,一个月之内必须把存款花到标准线——五千贯以下。如果消极对待,不认真消费,逾期完不成任务,对于老百姓,则杖打一顿后处死。对于国家各级官员和皇亲国戚也予以从重处罚。

唐朝代理性消费是什么(唐朝强制消费令)(3)

唐朝长安复原模型

对于那些家产动辄几十万贯,甚至上百万贯的人来说,短期内要花掉这么多钱,难度不小。一百万贯相当于今天的35亿人民币,于是电影《西红柿首富》里那些荒诞的情节和消费理念在唐朝发生了,不求最好,但求最贵

即便如此,一个月之后,还是有很多富人没有完成消费任务。所以唐宪宗在消费令中补充:

如钱数较多,处置未了,任便於限内於地界州县陈状更请限。纵有此色,亦不得过两月。

如果钱数实在较多,在一个月内没有消费掉,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提交报告,申请延期完成消费任务,但期限最多不能长于2个月。如此严苛的消费任务,让很多败家子儿都表示:难度太大,力不从心

为了防止一些富商转移资产,把钱分别藏匿在自己拥有的住房和店铺内,消费令还规定:

若一家内别有宅舍店铺等,所贮钱并须计用此数。其兄弟本来异居曾经分析者,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一户家庭有其他的住宅、店铺,资财不得另算,必须汇为一个总数。所以,把鸡蛋分别放在几个篮子里的想法是行不通的。

唐朝代理性消费是什么(唐朝强制消费令)(4)

长安复原模型

此外,政府还充分考虑到了有钱人的难处,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如果你实在为钱太多花不完而发愁的话,也可以向政府求助,政府替你花。

其賸贮钱,不限多少,并勒纳官

自己的钱,跪着也要花完。于是在政策的驱赶下,唐朝大款们纷纷“竞买第屋以变其钱”,不管什么户型,也不管什么地段了,只要价格贵,就果断入手,防止别人捡漏。

唐朝不比现在,市面上就那么多房子,而且都嫌钱烫手。所以,唐朝出现了一房难求的局面,很像前几年的炒房热,拿着钱买不到房。

唐朝代理性消费是什么(唐朝强制消费令)(5)

长安“西市”模型

为了扩大战果,彻底贯彻落实中央的思想,唐宪宗决定发动群众,他拿出充公财产的百分之二十,成立专项基金,用于奖励那些揭发告密者。

数内五分取一分充赏钱数,其赏钱止於五千贯,此外察获及有人论告,亦重科处,并量给告者。

最终,唐宪宗通过消费令改变了社会“通货紧缩”的局面,也改善了社会“基尼系数”,通过房地产带动了“经济增长”,实现了短暂的“元和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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