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政策真是太方便了!”
12月2日
房先生拿到了跨省新办的户口本
这是我市实行长三角区域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试点办理跨省异地新生儿入户的首例
11月30日上午,房先生一大早就来到了许村派出所户籍窗口。房先生夫妻俩户口都在安徽省临泉县,目前工作和生活都在海宁,因为工作原因暂时不能回老家上户口。在得知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新生儿入户已经可以在实际居住地受理之后,他就来为刚出生的儿子办理入户申报手续。
窗口工作人员了解了房先生的情况后立刻受理了该业务,收取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后,通过内部流转至房先生户籍地的公安机关。
在收到申请办理信息及相关材料后,由房先生户籍地所在派出所根据当地新生儿入户政策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后,孩子的入户安徽的登记就受理成功了。
窗口工作人员很快就将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收件回执单交给房先生留存,告知他三个工作日内房先生就可以拿到新生儿的户口簿了!
为更好地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大局,推进长三角区域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自11月23日起,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父母双方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均可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
这是沪苏浙皖四地公安机关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推出的
又一项便民服务举措
如何办理
此项业务
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四地户籍居民可
携带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符合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留存邮寄信息及联系方式并提交办理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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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曹梦娇 褚曹子建 编 作:褚曹子建
责 编:王振浩 审 核: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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