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译文】
孔子谈到季氏,说:“他用八佾在宗庙的厅堂里奏乐舞蹈,如果这样的事情他都能够忍受,还有什么事情是他不能够忍受的呢?”
■张居正直解
季氏,是鲁国大夫。佾,是乐舞的行列。古者乐舞之数,天子用八行,每行八人,叫作八佾。诸侯六佾,大夫四佾。各有等差,不容僭越。当初成王以周公有大勋劳,特赐天子礼乐以祭周公之庙,其后世群公都因循僭用,已是失礼。季氏,是鲁桓公子孙,他在家庙中祭祖,也僭用八佾之舞于庭,故孔子非之说:“礼莫严于名分,罪莫大于僭窃。夫祭用生者之爵禄,乃我王朝一定之礼。季氏本是大夫,只该用四佾之舞,而今乃用八佾之舞于家庙之庭,则是以大夫而僭天子礼,法之所不容诛,罚之所必及,人臣之罪孰有大于此者。这等大罪也都容忍过了,不加纠正,则别样的小罪,孰不可忍乎!”盖鲁以相忍为国,凡事惟务姑息含忍,而其弊乃至于下凌其上,臣僭其君,礼法荡然,冠屦倒置如此。盖优柔姑息之过也,故孔子非之。其后孔子为司寇,摄相事,即堕三都以强公室,陈恒弑其君,则沐浴而朝,请兵讨之,此可以观圣人之志矣。而鲁终不能用。卒之三家共分公室,政在陪臣,而周公之祚遂衰矣。然则纪纲法度有国者其可一日而不振举之乎!
孔子对于“八佾舞于庭”的违礼行为无法忍受,他对季氏的深恶痛绝之情是溢于言表的。等级,任何社会都是存在的。平等,是指人格上的平等,在等级制下的人格平等,是我们应该追求的理想,但是很多人都将制度上的等级和人格上的平等混淆了
不过朱熹不是这么解的。朱熹提供了两解。第一解是:“如果这他都忍心做得出来,还有什么他做不出来的?”第二解才是现今流行的意思。
按孔子当时的情况,如果他认为不能再容忍季氏,那就是坚决要对季氏采取行动了。而他并没有决心,也没有能力,更没有计划拿季氏怎么样。所以合理的解释是:“他这都干得出来,还有什么干不出来?”
孟子说:“人皆有不忍之心。”君子对不该做的事,不敢去做,就是不忍之心。而季氏能忍于僭越天子之礼,他就没什么不忍之事,弑父弑君他都干得出来。鲁国就因此而内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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