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摊”又引热议。
据法治日报报道,山东青岛一小区业主在收房时,发现房屋面积严重缩水。本来购房时销售人员保证的31%公摊面积,如今却变成了46%,110平米的房子实际使用面积仅61平米,满心欢喜来验收的业主顿时如遭雷击。
不解的业主拿出合同找到售房方,质询合同上写着的75平米的套内面积,怎么实际测量只有61平米?售房方则表示差值主要体现在墙体的厚度上,外墙的一半厚度计入套内建筑面积。
高层建筑将近1米的外墙,有一半的面积算作业主的套内建筑面积。但是开发商销售时却没有明说,且在销售时有意混淆‘公摊’‘公摊系数’‘公摊率’‘套内建筑面积’等概念。
而这并不是孤例,近些年因公摊面积吃亏的业主越来越多,但维权之路却是难上加难,不由得大家感慨,这不是花钱买房,这是花钱买公摊。
其实,自从1995年李嘉诚将当时香港的公摊概念引入内地以来,消费者和开发商间的公摊之争就没停下过。
房屋公摊最早由香港人发明,为的是可以更快的周转资金。上世纪50年代,在香港,房子都是整栋整栋出售的,能买得起的非富即贵,买房也成了小圈子里的活动,但是有钱人就那么多市场早晚都会饱和,一旦迎来饱和那开发商还如何赚钱?
想要破圈就要把更多的人吸引进来,参与者越多市场的基本盘就越大,市场的基本盘扩大就意味可得利润的增加,同时开发商还可以实现资金“高周转”。
于是,香港的房地产商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一层一层卖,后来,干脆面积更小一些,一套一套卖,这样更多人就能买得起房子了。但拆成单套房销售模式后,新的问题就出现了,大楼的公共区间谁来买单?
先前整栋卖,楼道等区域连同房子一个人一起全买了。现在分层、分套卖,建设这些公共区域同样要花钱,这个钱开发商是肯定不会自己掏的。所以,开发商把公共区域也平均摊到房屋面积里,让购房者掏钱一起买了——这就是“公摊”的出处。
不过在2013年之后,香港就取消了公摊面积,大陆从而成为了世界范围内独自享有公摊面积这一概念的地区。
那么香港为什么取消公摊呢?因为有了公摊之后,开发商的胆子是越来越大,实际使用面积开始不断“缩水”,这一点在2010年时,香港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拿出的4个不同年代的购房例子就可看出:
1972年,790呎实用, 有露台,建筑面积为850呎(1呎≈0.09平米);
1986年,817呎实用,建筑面积907呎;
1993年,732呎实用,建筑面积945呎;
2010年,约780呎实用, 建筑面积约1000呎。
计算实际得房率分别是92.9%、90%、88%、78%,一路下跌。
在2006年,长实元朗四季豪园,业主收房后发现,得房率只有40%。经媒体曝光,全港哗然,香港民众无法再忍受开发商们的肆意妄为,纷纷站出来以联名信等方式向政府举报。终于在经历了7年与开发商的拉扯后,香港政府立法自2013年起取消公摊面积,以实际面积计算房屋价格,至此横行香港60年的“公摊”被踢出香江。
“彼时彼刻,恰如此时此刻”内地的开发商正走在香港同行的老路上。
在2006年央视“3.15晚会”曾报道过北京的一个案例,北京国际友谊花园的400多位业主发现,自家房子面积与房产证严重不符,而北京20多家测绘单位竟然没有一家愿意为他们重新测绘。无奈的业主们只能跑去上海,请上海土地测绘中心进行测绘,经上海测绘中心检测,开发商共给业主们多算了8000多平方米的公摊面积,而聘请参与第一次测绘的北京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也不得不承认他们在最初的房屋测绘中存在严重错误。最终开发商对业主进行了3次补偿,前后近3000多万元。
而在2010年,央视的焦点访谈栏目,又曝光了一起全国最牛公摊面积事件。山东高密的开发商,事先承诺公摊面积不超过30%,交房时业主发现公摊面积竟达到了52%,面对业主的维权,开发商表示法律对于公摊面积的规定没有上限,“你们一百年都退不了房”。注意,这里的52%公摊面积和开篇提到的46%公摊面积已经接近当年引起香港民众哗然的60%公摊(1-40%得房率)!
对于老百姓而言,我们辛辛苦苦攒钱买房,一定是希望可以买的明明白白,知道自己每一分钱花在了什么地方,而不是被开发商用公摊面积绕的稀里糊涂。
一些开发商说,取消公摊会使房价上升,细想之下纯粹是无稽之谈。因为取消公摊后,开发商也会想办法将公共成本摊在业主身上,也就是说我们的购房总价并不会改变,变的只是房屋每平米均价而已。
其实老百姓的所求很简单,只是希望阳光可以照进公摊的“迷雾”,少花些冤枉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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