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声明:教师资格证补办很麻烦,大家要收好,别丢了。万一丢了,那你就看一下这篇教师资格证补办流程指导,照着去走一边吧~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第二十四条上关于教师资格证遗失有以下说明: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
小强将其中的要点步骤抽离出来,更清晰直观,大家请看:
办理条件
1、证件遗失
2、证件破损
办理材料
1、教师资格证遗失申请补发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按要求贴照片,届时人事处留存一份,个人档案里存一份。
(2)本人当时申请教师资格时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可从个人档案中查找复印,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刊登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报刊(可选择临沂日报)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一份;
(5)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一张(红底或蓝底均可)。
2、教师资格证损毁申请换发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当时申请教师资格时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可从个人档案中查找复印,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已损毁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5)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一张(红底或蓝底均可)。
办理流程
1、由本人到原发证机关办理;
2、提交教师证补办相关材料;
3、由发证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
4、证书颁发,发证机关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
办理地点
原发证机关
办理时间及费用
办理时限:
每年集中受理,只受理一个月(详情请咨询当地办理机关)
办理费用:
一般情形不收费(详情请咨询当地办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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