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过驾照的小伙伴们都深有体会
“驾考学车”是一个“悲伤 喜悦”无限循环的过程:
还可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有网友很“皮”,说TA学驾照前后对比图如下:
其实,就如《西游记》里的唐僧师徒四人一路抢滩涉险,降妖伏怪,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取回真经终修成正果的故事一样。驾考学车也是一个从马路新手到合格驾驶员的历练过程,困难自不必说,艰险也是有的。
比如下面这“师徒”五人,虽然没有唐僧师徒四人西游取经那么夸张,但也是学车界里不可多得的奇闻异事了。
7月19日,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教练车驾驶员开着教练车,车上还有四名学员在学车……
但是!!!当民警对教练车驾驶员的证件进行检查时,竟发现这位自称“教练”的男子取得驾驶证的时间不足12个月,也就意味着其尚在驾驶实习期。
通过进一步调查,这位“教练”和某已经带着四名学员学习了二十余天的驾驶课程,学员们在他的“教导”下已经通过科目二考试并完成了科目三的报名工作,令学员们万万没想到的是他们所信赖的“教练”其实也是个新手,驾驶经验、技术比起他们来也好不到哪里去。
不知下图是否能表达学员们的心情:
针对和某实习期内驾驶营运客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同时将这起案件移交运政部门处置,和某藐视法律法规、不顾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驾驶人在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能够在实习期内继续练习驾驶技术,然而生命却没有练习的机会,一旦发生意外就再也无法重来,请广大群众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愿平安与您一路同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二款及第三款分别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实习期内驾驶营运客车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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