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前段时间是“打工人”的天下,那么这段时间就是“干饭人”的地盘。“干饭人,干饭魂,干饭人是人上人”的口号喊得震天响,干饭人们每天打工身心俱疲,美食就是唯一的慰藉,哪怕是平平无奇的工作餐,也要吃得开心,吃得忘我。

对干饭人的看法及理解(干饭人是人上人)(1)

但是吃饭也不是件容易事,今天就来认真给吃货们进行一次普法。

现在已经到年底,不少餐厅已经推出了年夜饭预订套餐,消费者们看着也是颇为心动。家人团聚、共享美食,着实是人生一大乐事,不过在这里有几处需要留心注意。

1.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或在外就餐,应选择食品安全有保障的餐饮企业。最好对餐饮场所实地考察,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消费细节,对菜品名称和实际内容要做到心中有数。

2.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应注明预付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保留购物凭证,确保维权有据。消费者要注意“定金”与“订金”两词不同含义和法律责任。

①“定金”有担保的作用,且不能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商家违约,会承担向消费者支付双倍“定金”的违约责任;如果消费者违约,商家就不会返还“定金”。

②“订金”具有预付款性质,但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无论商家或者消费者违约,可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去执行。

3.在饭店吃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身损害,尽管大家都不希望看到这样的结果,但是世事难料,凡事都要做好两手准备。若是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在饭店吃饭遭受人身损害,常见以下两种:

①在饭店吃饭被服务员烫伤

服务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老板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服务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老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过老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以向服务员追偿。为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此类案件的归责原则实行严格过错责任,亦称推定过错,只要损害发生在消费期间、场所,即应由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除非经营者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或者损害是由消费者自身的原因所致。

②在饭店吃饭被其他顾客烫伤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也就是说不仅其他顾客要进行赔偿,负主要责任,饭店因未做好安全保护,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另外,聚餐难免会饮酒,源远流长的酒文化在饭桌上得以充分展现。不过,饮酒需适量,劝酒更需注意,不要真的以为“感情深一口闷”,稍有不慎,劝酒就可能惹上官司。

对干饭人的看法及理解(干饭人是人上人)(2)

1.强迫性劝酒

《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多项法律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责任。但是,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只要主观上存在强迫的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2.明知对方不能喝仍劝酒

如果明知对方不能饮酒,最后因喝酒引发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导致伤残、死亡的情况发生,劝酒者需要担责;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劝酒诱发疾病的,劝酒者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根据公平责任原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即劝酒者无论是否知道对方不能喝酒,都应承担责任,只不过前者须承担较大责任。

3.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如果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同饮人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此时如果发生意外,同饮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未劝阻醉酒者驾车,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

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情况下,一旦发生损害结果,同饮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减轻或免责。

已经到年底,聚餐饮酒也愈发密集,可能一周都会被各种约安排得满满当当。在此也要温馨提醒:社交虽重要,身体更重要,饮酒需适量,代驾要找好,法规心间记,所有人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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