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16时20分许,深圳东部高速交警大队民警在盐排高速盐田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小型面包车后座乘客未系安全带,于是要求驾驶员靠边停车。经检查,该车除了驾驶室座位以外,后排座椅全部被拆除,第二排乘客坐在塑料板凳上,第三排乘客更是直接坐在车厢里。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属于超载行为。民警对司机和乘客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后,及时将乘客转运,并依法对司机做出相应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运营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处两百元罚款,记6分。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五百元。
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处一百元罚款,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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