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财经网安徽财经网讯:12月1日起,《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开始施行,垃圾分类将成为每个合肥市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根据《条例》,生活垃圾不分类投放的市民最高将被罚200元,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合肥垃圾分类范围?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合肥垃圾分类范围(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安徽)

合肥垃圾分类范围

来源:安徽财经网

安徽财经网讯:12月1日起,《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开始施行,垃圾分类将成为每个合肥市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根据《条例》,生活垃圾不分类投放的市民最高将被罚200元。

为推进包河区生活小区垃圾分类,包河区城管局联合街道等多部门于今年选定方兴社区作为全区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示范片区,目前已有文一名门湖语和徽盐世纪广场两个小区全面实行,其余小区将在12月1日后陆续施行。值得一提的是,此两个小区均采取“物业主导 居民自治”的形式,自我管理和约束。

“三员”上岗 督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早晨8点半,在包河区方兴社区徽盐世纪广场小区的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居民王姐正熟练地进行着垃圾的分类投放:“鱼骨头是厨余垃圾,喝剩的牛奶盒洗干净后是可回收物,用过的餐巾纸和小孙子用过的尿不湿是其他垃圾......”说到垃圾分类,该小区的大叔大妈们都是行家里手。

方兴社区文一名门湖语与徽盐世纪广场小区分别于今年10月14日、10月31日先后开始“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垃圾分类管理,原来每栋楼前的垃圾桶全部撤离,施行每天的6:00-9:00、18:00-21:00居民定时投放生活垃圾。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垃圾满溢没有了,每栋楼下面污染源没有了,如今小区环境品质进一步提升。

作为包河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示范小区,按照300-500(户/座)的标准,各建设一座超A类投放点,A类投放点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投放点分为投放区、清洗区和宣教区,还配备了空调、电视、洗手池、除臭等设施,可以说是非常的“豪华”。

投放点建成后,为了保障垃圾分类管理有效运营,小区施行“三员”上岗制,一是投放点管理员:由物业公司每一处生活垃圾投放点配备2名管理员,负责投放站垃圾投放把关和清洗消毒工作;二是小区垃圾分类督导员:物业项目单位和居民区党组织安排督导员,负责垃圾投放站工作督查和少数居民在非定时投放时间投放垃圾劝导;三是垃圾分类劝导员,以楼栋为单位发动党员和居民志愿者参加为主,在定点投放时段在劝导点进行劝导。自小区“撤桶并点”工作开展以来,由党员、楼栋小组长、热心居民等组成的垃圾分类劝导员已成为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身着红色背心,发动群众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提高了居民垃圾分类的参与度。

生活垃圾不分类投放市民最高将被罚200元

《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明确,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应当定期收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每日收集。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规定的,管理责任人可以要求投放人按照规定进行分拣后再行投放;投放人不分拣的,管理责任人可以拒绝其投放,并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违反该条例相关规定,未将生活垃圾投放至规定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依法处以罚款。

据包河区城管局环管科副科长代震介绍,条例正式实施以后,对于没有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的居民,督导员将进行现场督劝导,拒不改正的,上报给城管部门,依据法律条例对个人进行200元以下处罚;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毛娴静 程伟 记者 于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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