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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固废网讯:摘要:随着生活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镇化进程有了很大进展,城市人口的增多与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生活垃圾的产量逐年增加,各大城市都出现了“垃圾围城”的问题,垃圾的分类与管理对“美丽中国”建设有极为重要的推进作用。对此,本文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对国内外垃圾分类的现状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相关的处理策略,以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关键词:垃圾分类;现状;调控策略
引言
近年来,垃圾分类制度已经在国内部分地市推行,垃圾分类工作试点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目前,全国46个重点城市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正在进行,各地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下,社会各界群策群力的努力下,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取得了好的成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1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状
1)管理职能部门缺乏协调合作。目前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由市政部门负责,环保部门参与的积极性不足。除北京市可回收物管理并入城管委、上海市生活源可回收物纳入环卫体系外,其余城市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贮存、处理职能没有进行明确划分。2)分类处理设施能力不足。我国大部分城市面临处理能力跟不上垃圾增长速度的问题;此外,源头分类后没有相应的处理设施,导致末端再次混合,造成人力浪费,并增加经济成本。3)宣传教育相对滞后。直至2018年1月,教育部等六部门才发布《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正式将垃圾分类纳入大中小学的教育体系,垃圾分类的普及工作任重道远。
2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策略分析
2.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把垃圾分类纳入地方党委政府重点,出台实施方案,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垃圾分类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党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一项。垃圾分类,党员模范先行。
2.2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
政府虽是为人民服务,但并非要事无巨细,也要把握好“度”,明确自身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中的定位。政府的主要职责应是制定相应的规则与政策,发动企业、居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首先,政府应放手,让市场成为垃圾分类的主体,承担主要责任。特别是一些可收费且有必要收费的生活垃圾回收服务,也应交由市场。这样既可以提高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又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政府在放手时,应当做的就是对市场主体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制度设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制定市场准入制度,以避免鱼龙混杂,预先淘汰掉不合适的市场主体;二是制定回收、利用、加工生活垃圾的补贴标准。这一举措是对市场主体产生激励,吸引市场主体的参与,让其“放宽心”;三是制定评价标准,以免市场主体只顾牟利,而不将生活垃圾有效处理。此外,政府还应当制定相应的措施或者开展相应的活动,逐步提高人们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最终达到主动参与,而非始终处在被动、强迫的窘境。
2.3积极落实奖惩制度
垃圾分类处罚目的是约束公民行为,促成垃圾科学分类。多数省市虽设立处罚标准,但未构建奖励机制,激励效果并不明显。事实上,垃圾分类应设立积分奖励制度,依托垃圾分类APP系统,实施“一户一码”实名制,公民在垃圾分类后,贴上专属二维码,垃圾回收企业扫码回收,对优质用户奖励积分,积分累积可直接兑换礼品,提高公众垃圾分类积极性。
2.4建好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各试点小区物业企业建好垃圾分类驿站、智能垃圾箱、有害垃圾临时存放点、大件垃圾和建筑垃圾临时点,上门或定点回收再生资源和厨余垃圾,撤桶建站。
定期由社区物业联系专门的垃圾清运企业,派出不同垃圾运输车辆,对分类后的垃圾,分别进行分类收集处理。
2.5注重责任规范,健全共治共享的垃圾分类模式
一是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社区虽小,但牵动的利益较大,涉及到的基层组织较多,在实施垃圾分类的管理过程中,要重视发挥基层组织的协同联动作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在社区的引领作用,通过形成联动机制,协同发力、资源整合,指导、监督居民参与垃圾分类。二是强化社会共治合力。生活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除了充分发挥居民区治理作用,还需要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培育、吸引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强化社会共治合力。
2.6建立市场主导的产业化运营
引入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生活垃圾的分类,不但能使其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全过程,最主要的考量是引入市场主体可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效率和产业化水平,在减轻政府财政压力的同时,还可收到更好的效果。既然生活垃圾分类是一个全生命周期的机制,因此,在政府的监管下,可以建立一个由市场主体主导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的产业“一条龙”产业链。市场是追求利润的,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市场主体的参与可以成为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最大、最有效的动力。如何建立一个完善的市场是这一阶段应考虑的问题。按照目前的软件、硬件情况,首先应对相关的企业进行扶持,帮助其做大做强;其次,要加强科研,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回收和利用的能力;最后,政府需制定政策,积极引导和推动相关市场主体的产业化进程,形成产业规模。
2.7强化社会监督
城市垃圾分类与社会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社会公众不仅要自身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更要承担其监督重任,要求其他个人、物业以及垃圾处理单位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主管部门更要深入群众,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管,畅通举报通道,及时做好反馈工作,与公众共同完成垃圾分类监管工作。同时,应积极开设垃圾分类课程,以环保理念为核心,对学生实施垃圾分类教育,从小提高公民垃圾分类意识。
2.8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宣传机制
物业与社区人员一起开展入户宣传,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将党员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纳入其个人年度述职范围;开展“住户—楼道—小区联动”。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宣传教育基地;环卫管理人员定期到在中小学学校,讲解垃圾分类知识,杜绝车窗抛物、乱扔垃圾等行为;对居民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定期考核,不定期抽查。并将结果作为物业公司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城市管理部门编写、印发《环境卫生管理知识手册》。城市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垃圾分类进社区、垃圾分类进机关。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微信、微博、抖音,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制作垃圾分类横幅、展板,在城市电视台、电台,定期开辟垃圾分类宣传专栏,追踪报道试点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形成全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宣传氛围。
结语
综上所述,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绝不是朝夕就可形成的,虽然可以通过某些制度设计,某些渠道加速,但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彻底改变习惯的前提是思维的转变。制度制定容易,可思维的转变却不是一件易事。很多人主张加强宣传、加强教育,或者更极端地主张对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处以罚款。这些看似可行,实际上取得的效果并不好。目前最可行的改进路径就是通过点滴的制度设计,慢慢地,在不知不觉中,将绿色环保、可持续等理念渗入到人们的日常观念中,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
参考文献:
[1]王立忠.生活垃圾分类“有法可依”[N].山西日报,2017-11-22(005).
[2]桑胜高.生活垃圾分类需要强制也要靠自觉[N].西江日报,2018-02-08(F02).
[3]张祥泉,过山,周仕参.社区垃圾分类系统信息交互设计研究[J].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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