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今天(11.2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生育三孩最新规定?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生育三孩最新规定(生一孩共可休158天)

生育三孩最新规定

最近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今天(11.2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这次修改条例,进一步延长了产假,将原条例规定的妇女产假128天,修改为生育一孩的产假为158天,二孩三孩为188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给予其他优惠待遇。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的规定不变。

另外,为了鼓励父亲更多地参与育儿,使婴幼儿得到更好照顾,这次还增设了育儿假,规定子女在三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的育儿假。敲黑板圈重点了哦“再婚夫妻再婚后可以再生育三孩,不再受其婚前生育情况的限制”

修改后的条例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权益,规定建立健全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同时,为缓解独生子女照护父母的压力,增设独生子女陪护假,规定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陪护父母假。对‬二‬孩‬三孩‬的政策‬倾斜‬的时候,对‬独生‬子女的帮扶‬也‬体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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