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开封广播电视报】关于开展开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预审核登记工作的通知,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备案?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备案(关于开展开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预审核登记工作的通知)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备案

来源:【开封广播电视报】

关于开展开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预审核登记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按照“双减”工作要求,依据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双重管理原则,结合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现状与实际开展开封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预审核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开封市所有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自2022年8月12日起,可向所属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提交《开封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预审核登记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在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合格后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未向属地进行预审核登记的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即视为自动停训。

二、工作流程

(一)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向属地所在文旅部门递交《开封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预审核登记表》《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明细表》《培训机构材料备案表》(附件1、2、3见文后)。

(二)各县(区)文旅部门接到培训机构的预审核登记相关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检查,并给予反馈意见。

(三) 8月12日起,各县(区)文旅部门要分批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预审核登记及实地检查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

三、查验重点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三)严格查验合同签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基厅〔2020〕2号)要求,所有参加培训的学生家长都要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不漏签,不瞒签,主管部门需严格查检校外培训机构的合同签订情况,对合同签订存在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暂停培训行为,限期整改。

(四)严格实行资金监管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函〔2021〕2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暂行规定的通知 》(教监管〔2022〕99号)文件要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实行属地和行业双重监管原则,培训机构预收费须全部进入培训机构收费专用账户并缴纳风险保证金,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任何培训费用。

(五)规范开展应急演练

校外培训机构要定期组织防疫、防灾、防汛等相关应急演练,制定应急方案,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及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

如发现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培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广大市民朋友直接向各县区文旅部门反映。

各县区文广旅局监督举报电话:

龙亭区 22786217

禹王台区 22236997

示范区 23689127

顺河区 23388117

鼓楼区 25995917

祥符区 26662203

通许县 24933336

杞县 28991098

尉氏县 23201968

兰考县 26977678

本文来自【开封广播电视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