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以食为天”的中国,许多事情都会提到吃,一些成语同美食相关连,也是题中应有之义,随手抓抓都有一把。
形容某种佳肴可口,往往说:“令人食指大动”。可为什么不说“拇指大翘”呢?许多人说不清。以致有一位在某报主笔政的朋友将我的“食指大动”改成“食欲大振”。这一来,上下文是连得上,修辞色彩和味道可全没有了。其实,“食指大动”一词是有来历的。《左传·宣公四年》云:“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即公子宋)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视而笑。公问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予也。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
子公和子家都是郑国的大夫。在去上朝的路上,子公的食指动了起来,他对子家说,看来我们要有好东西吃了。原来将有好东西吃了,食指会动是子公的特异功能。果然,楚人献了只大鼋给灵公,今天每位大夫都有吃,但当郑灵公知道子公的特异功能时,召他上来而不给他吃。这才有“染指于鼎,尝之而出”这一齣。可见当时筷子並未普遍使用,吃饭用大拇指、食指、中指“撮”来吃,尝味呢,就得用食指“刮”来吃了。受了羞辱,如此尝味还不算完,后来子公联手子家,还将郑灵公杀了。一个有关美食的成语背后,还有如此残酷的故事,真令人为之扼腕叹息。
还有一个形容好吃的成语“朵颐大快”,很形象地描绘了品尝美味的情景。“朵”是动的意思,“手捉物谓之朵也”。颐即脸颊,如“颐指气使”。“朵颐”就是面颊动,这是吃的动作。“朵颐”而大快,就是吃得很开心,这当然是因为吃到了好东西。
“脍炙人口”这句成语现在多用来形容诗、文为人所称美传诵。这是因为脍、炙,人所共嗜也。孔子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指主食,一定要精(外皮去得多)。而脍指切细的肉,一定要切得细。脍不但指兽肉,也包括鱼、虾等水产,古代还多指鱼、虾的肉。“炙”从字形上看,就是肉在火上烤。西汉枚乘在《七发》中说:“旨酒嘉肴,羞包脍炙,以御宾客。”在古代“脍炙”确实是两道美食。近现代在日本流传的刺身(读“萨西米)就是中国古代的脍。为什么叫“刺身”?因为制脍(中国古代叫“斫脍”)所用的鱼、虾品种多,往往在切好后,就在此种食材上刺上该鱼类的鳍,以示区别。
“炙”是烤肉。从出土的汉代砖画像上看,多为“串烤”。古代中原地区食羊肉较食猪肉早而且多,许多褒义词往往同食羊肉有关(如美、祥、群、羹等),故用以炙的食材,恐怕以羊肉为多,也许就是烤羊肉串了。孟子被人追问:脍炙与羊枣孰美?他忙不迭地回答:脍炙哉!脍炙哉!可发一噱!
“钟鸣鼎食”在古代史书或文艺作品中一般用来描述“诗书簪缨”之家的饮馔生活,其实是享受的规格和等级。鼎是煮肉的炊器,又是席上的餐具。按等级、规格,天子九鼎(故有“一言九鼎”之说)、诸侯七鼎、大夫五鼎、士三鼎、平民一鼎。唐代段成式在《酉阳杂俎》里记载,在郊外驰猎时迷路了,在老姥的茅舍尝到的“彘臛”(野猪肉羹)“五味不具,有逾五鼎”。就是说,看似无滋无味的野猪肉羹,超过了大夫所享受的规格。须知,段成式之父即是唐穆宗的丞相段文昌,家有一司厨的老婢,率九位高徒在“炼珍堂”烹饪美食,而在“行珍馆”内享受,人称“膳祖”。这就反衬了荒山野地里看似无心烹制的粗茶淡饭的美味。“钟鸣”是在吃饭时鸣钟奏乐,也是一种享受的规格。这钟是编钟,乐器也。钟鸣加上鼎食,便是大户人家,且有一定地位,才能享受的等级、待遇。
我老家在赣东北茶乡婺源。依幼时的家境,名茶、贡茶不大可能进门,但客来奉茶,老少日饮一杯,尚属必不可少。长大当然能饮一些好茶,耳边常听到类似“三口为品”等等茶一道。仔细想想,这句成语当不止“拆字法”似的说文解字,而是品茶时一步步深入的舌头感觉。第一口以舌尖啜之,品尝其甘甜之味;第二口以舌身响应,欣赏其涩涩的浓酽之味;第三口让茶汁滚过舌尖和舌身,在舌根和咽喉交接处体会其清苦之味。如此三口下肚,依照古人饮茶的德性,可以“一碗润喉吻,二碗破孤闷。三碗搜枯肠,惟有文字五千卷。四碗发轻汗,平生不平事,尽向毛孔散。五碗肌肉轻,六碗通仙灵。七碗吃不得也,唯觉两腋习习清风生。”(唐代卢仝语)
品尝葡萄酒有类似体验,无论红、白。面对一杯酒,先观察一下酒色,然后用手轻扇以闻酒香。将杯子稍倾斜再放平欣赏挂壁。浅尝一口,让酒液在嘴里滚一圈。其时,舌尖尝甜味,稍后觉咸味。接下来舌身品涩味,舌根品苦味。这也是一种“三口为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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