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换购如何取消(兑换难被)(1)

超市积分兑换日用品

出行积分兑换乘车券

美容积分兑换护肤品

还能兑换满减优惠券等等

……

积分的消费场景越来越多

兑换规则、方式也越来越复杂

有的积分悄悄过期不发通知

有的商家随意变更兑换规则

原本是送福利的好事情

却让不少消费者直呼“套路深”!

积分换购如何取消(兑换难被)(2)

“我从今年上半年购买化妆品后就开始积分,结果兑换了一瓶粉底液,45天也不发货,找客服也不处理。”消费者姚女士很是烦恼。

据姚女士描述,某化妆品品牌需要先注册会员进行消费,先购买一个试用装后才可注册会员,成为会员后可以1元兑换1分的形式进行积分,其中积分兑换从500分至10000分划分为7个等级,每个等级可兑换的商品不同。

不过,如兑换的化妆品不是随购买的商品一起发货,需自行支付运费。姚女士表示:“积分本来就是属于我的,也是通过我消费得来的,不应该让消费者出运费。”

另一种积分兑换需要加钱的情况发生在大学生小雨身上。

小雨在小红书发帖吐槽:自己在某化妆品品牌一线下店兑换积分,却得知她需要购买99元的东西加上积分才能兑换一支口红。

“去的时候说可以用积分消费兑换东西,结果到了店铺又说必须消费了才能使用积分。”

小雨说。

在该化妆品品牌天猫官方旗舰店,其积分兑换的方式是:换购价 积分,并且需要在固定的时间进行兑换。该品牌客服称:“现在暂时没有直接兑换礼品的活动。”

消费者石先生的遭遇则是日常消费后获赠的积分使用规则发生了变化。

石先生此前在某运营商充值后获得的积分可以直接抵扣部分话费,如今积分变成了“搭售”,1000分能换10元“定向购物券”

石先生称,“原来是1000积分能抵10块钱,我记得是没有什么限制,积分都拿来换话费了。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积分抵扣话费就特别少而且有限制!”

“比如一个月可能只能换一张。然后就变成了定向结合的形式,你只能换指定的那些东西,5900积分可以抵10块钱。比如这把伞60块钱,你用5900积分能抵10块钱,抵完之后你还要掏50块钱来买这把伞,别的平台可能这伞就是50块钱,现在都是这种套路,一个引流的手段了。”石先生说。

“我经常去家附近商场里的一家化妆品店购买化妆品或者生活用品,每次付款的时候都会积分,但是商家从来没有提醒积分时效,上次看见积分兑换展示柜里有想要的,于是就要求兑换,结果店员告诉我积分过期了。”小何向消小妹展示了欢颜化妆品的积分页面,“我消费过多次,但是积分记录上并没有显示,整体积分显示是0。”

而该化妆品店店员却表示,每次有消费者办卡都会口头告知积分清零是在每年年底。

消小妹儿在采访中了解到,

消费者遇到积分过期的情况较多

这些消费者不是不想用积分,

而是由于“商家没有过期提醒”

“设置使用期限过短”等原因导致。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商家在制定积分规则时,不能将门槛设置过高,尤其是不能在格式合同条款里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兑换限制条件,必须明确告知消费者兑换规则。

“消费者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盲目为了积分而冲动消费。在使用消费积分之前,应认真阅读商家制定的积分规则。如果遇到权益受损,应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依法维权。”陈音江建议。

四川省消委律师顾问团、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凊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是在看到积分政策之后才跟商家发生合同关系,这个时候积分就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商家和消费者相当于已经形成了合约关系,并对条款已达成一致。

如果消费积分使用规则被商家单方面更改,从《民法典》相关规定来看: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变更的,但商家若在该条款形成之后未经消费者同意去变更规则并限制了消费者权益,那么这个规则变更行为则是无效行为。

李凊认为,口头提醒也算是提醒,但是这种提醒方式是否完全履行义务还有待商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的义务履行得不完全。“按照《消法》规定,商家有义务用一定的方式提醒消费者包括时间、数量、价款、售后服务等情况,如果不提醒的话,在一定程度上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博士黄泷一表示,根据《民法典》,包括积分使用期限在内,条款事关消费者利益的都应该以显著方式告知或提醒消费者注意,确保消费者在消费时充分知情。如果商家未尽到提示和告知义务,导致消费者没有注意到限制条款的,消费者可以主张这样的条款不成立,对消费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消小妹儿提醒↓

积分换购如何取消(兑换难被)(3)

全媒体中心记者 王钰

来源 | 消费质量报

编辑 | 张可

责编 | 申涵兮

审核 | 詹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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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换购如何取消(兑换难被)(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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