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王某曾是上海一单位的助理工程师,通过测试并被南京某公司录取王某正式办理了上海公司的离职手续之后,南京某公司拒绝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理由是其体检结果为“小三阳”王某认为南京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规定,故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乙肝病毒携带者入职会被拒吗?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乙肝病毒携带者入职会被拒吗(企业能拒绝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吗)

乙肝病毒携带者入职会被拒吗

案例

王某曾是上海一单位的助理工程师,通过测试并被南京某公司录取。王某正式办理了上海公司的离职手续之后,南京某公司拒绝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理由是其体检结果为“小三阳”。王某认为南京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规定,故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

审理结果

2020年5月,南京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南京某公司因王某乙肝小三阳拒绝录用违反了公平就业的原则,故判令南京某公司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7572元和精神抚慰金2000元。

律师点评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企业拟招聘的员工携带乙肝病原为由拒绝录用或者辞退,将被认定为违法,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实务中,单位能够书面证明拟聘用的员工将在本单位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禁止乙肝病原体携带者从事的共阿诺,比如,餐饮、医疗保育等服务行业的的相关工作,否则,不能再入职体检中强制要求员工参加乙肝项目检测。

公司如何应对?

1、 在新的劳动法律框架下,企业应严格做好入职审查的各项工作,包括建立职工名册,要求员工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明、离职证明和体检证明等文件的原件。以及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2、 有关员工“通讯地址”得特别提醒:劳动争议发生后,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件的送达,往往成了单位的一个难题,单位常常因为不能提供合法送达相关文书的书面证据而承担败诉后果。为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企业应注意相关入职文件的法律审查和拟定。比如要求员工在员工登记表上明确个人的通讯地址和紧急联系人。并且确认上述地址为本企业向员工送达各类法律文书或工作文书的送达地址,企业以挂号信方式向上述地址邮寄文件,即视为该文件已向员工本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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