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死前被王夫人狠心地撵到了表哥“多浑虫”家里,死后“多浑虫”将情况报告给王夫人,王夫人赏了10两烧埋银子后, “多浑虫”夫妻两人按照王夫人的意思处理完晴雯的后事,将其生前所剩的衣履簪环收了,作后日之计,这些衣履簪环,有三四百金之数。
三四百金有多少。如果是按照三四百两金子计算的话,相当于三四千两的银子。因为贾珍向乌进孝说过这种换算关系:“纵赏银子,不过一百两金子,才值一千两银子,够一年什么?”
事实上,晴雯的衣履簪环和积蓄不太可能达到三四千两银子的程度。
《辞源》中有记载,一金在秦汉时期指一斤铜,宋以后便指一两银子了,就像现金说的一百仅指一百元,而非一百分或一百万。
所以晴雯留下的财产应该是三四百两银子。但对于一个晴雯来说,也是一笔巨富。
贾府里的丫环们分为三六九等,袭人属于准姨娘,每月2两银子;鸳鸯、玉钏儿等大丫头1两银子,晴雯、麝月等1吊钱,佳蕙等小丫头500钱。虽然丫环们吃穿基本不用花自己的,但以晴雯的月钱计算,每年只有12吊钱,按照最高换算方法,她充其量每年就有12两银子的收入。
晴雯到宝玉身边多长时间,只有五年零八个月。这一点宝玉在给晴雯写的诔文里明确写道:“窃思女儿自临浊世,迄今凡十有六载。其先之乡籍姓氏,湮沦而莫能考者久矣。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畸。”
即使是按6年时间计算,晴雯最多能攒下72两银子。
当然除了月银之外,晴雯还有衣履簪环。
贾府里很讲究,丫环们定期会有发放新衣服。晴雯能发放多少无从得知,但是从两个细节中可以推测,她所得衣服价值不菲。
一是宝玉过生日,香菱和戏子们玩时摔倒在地,沾污了薛宝琴送给她的红菱裙子。左右为难之际,宝玉帮忙,让袭人把自己没穿的一模一样裙子给她换好,解了她的燃眉之急。薛宝琴送的裙子,自然价值挺高。
二是晴雯被撵走时,王夫人吩咐,只许把他贴身衣服撂出去,余者好衣服留下给好丫头们穿。与晴雯相比,司棋被撵走,东西都可能带走,晴雯则不行。虽是王夫人对她恨之入骨,但也从侧面反映出晴雯衣服价值不菲。
三是晴雯被撵后,宝玉让袭人想办法把衣服还给她时,袭人笑道:“你太把我们看的又小器又没人心了。这话还等你说,我才已将他素日所有的衣裳以至各什各物总打点下了,都放在那里。如今白日里人多眼杂,又恐生事,且等到晚上,悄悄的叫宋妈给他拿出去。我还有攒下的几吊钱也给她罢。从这个细节里可知,袭人不仅把晴雯的衣服都还给了她,还给几吊钱。
四是晴雯死前,宝玉去看她,拉着她的手时只觉瘦如枯柴,看到腕上戴着四个银镯,哭着说道:“且卸下这个来,等好了再戴上罢。”说完还帮她卸下来塞在枕头下。
一年月银72两,衣服首饰最多100两,还有100多两的差距从何而来呢?
靠赌钱赚来的。
贾府里人都喜欢赌钱。为了赌钱,贾迎春的奶妈竟然还偷了贾迎春的累金凤。
晴雯也喜欢赌钱,但无论是赢是输她都是赢家。红楼梦第二十回,宝玉看见麝月一个人在家里,便提议给她梳头,没想到晴雯从外面赌钱输了回来拿钱。见到两人这样情形,便含沙射影的挤兑两人。挤兑过后拿钱走了。
由此可知,宝玉房里的钱虽然有袭人管着,但是晴雯这类大丫头是可以随意拿用的。
晴雯赢了钱自然会放起来,输了钱回宝玉房里取,在这种情况下,晴雯自然是稳赢。
但是赌钱是一个劣习,贾母抓赌时曾经说过赌钱带来的危害。所以晴雯虽然漂亮,但是通过赌钱赚钱这件事情却是她的人生瑕疵。
一靠月银二靠衣服首饰三靠赌钱,在宝玉身边不到六年时间,晴雯终于攒下了三四百两银子的家当。但可惜的是最终却为别人做了嫁衣,成为人生终身遗憾。
声明:本文资料重点引自《乾隆庚辰四阅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周汝昌校订批点本石头记》《胡适藏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蒙古王府本石头记》《郑振铎藏本》【文/小涵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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