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起,吃野味”曾经是不少番禺人的爱好,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秋天吃什么肉祛湿好呢?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秋天吃什么肉祛湿好呢(秋风起进补时这些肉到底还能不能吃)

秋天吃什么肉祛湿好呢

“秋冬起,吃野味”曾经是不少番禺人的爱好。

但是!根据《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水律蛇、眼镜蛇、果子狸、竹鼠……

野生动物不能吃那有什么可以吃呢?

日前,番禺区市场监管局,针对《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等进行了解读一起看看

水律蛇不能吃

《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第二条对于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作了具体规定:包括野外环境中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和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法律规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同时,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制品。按照这一规定,大家熟知的水律蛇、眼镜蛇、果子狸、竹鼠等野生动物,都属于禁止食用的物种

据悉,在立法过程中,曾考虑到设立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黑名单”和可以食用的“白名单”的问题。经梳理后发现,“黑名单”涉及物种非常多,罗列出来不便于实际操作,只好采用排除法。

梅花鹿可以吃

“黑名单”内容太多,无法逐一罗列,那“白名单”有吗?有!5月27日国家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便起到了“白名单”的作用,该目录将梅花鹿、马鹿、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鸸鹋等物种列入家禽家畜,按《畜牧法》管理,不在禁食范围。

另外,经国家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多次组织专家论证,包括原先由林业部门管理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等部分蛙类,明确由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按水生野生动物管理,也不在禁食范围。

公职人员违规食用野生动物要重罚

《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第二十条对公职人员违规食用野生动物的出发作了明确规定。在酒楼、餐馆、食堂、农庄、会所等经营场所食用野生动物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罚。

在酒楼、餐馆、食堂、农庄、会所等经营场所以外场所食用野生动物的,由林业、农业农村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其中,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对组织食用者处以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属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他非法律、法规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组织食用者处以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条款还明确了,公职人员违反规定,食用野生动物的,除按照规定处罚外还将依法给予处分

来源丨番禺区融媒体记者 崔智颖

通讯员 | 番市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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