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爵位分为王、嗣王、郡王、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县侯、开国县伯、开国县子、开国县男。不止公候伯子男五个等级。

唐代的爵制继承了隋朝的爵制,有国王、郡王(嗣王)、国公(非宗室一般只授予国公以下爵位)、郡公 、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和县男九等。这些爵位的品级依次为正一品、从一品(郡王与国公同品级)、正二品、从二品、从三品、正四品上、正五品上、从五品上,食邑从一万户到三百户不等。不过他们虽有食邑,却并不能真的前往封地“自治”,也不能真正获得对应的经济收益,只能继续待在皇帝“眼皮子底下”做个“光杆司令”。

详细的分类要在《唐书》和《新唐书》里找。其中王,食邑万户,正一品。嗣王、郡王,食邑五千户。

一、王,食邑万户,正一品。二、嗣王、郡王,食邑五千户,从一品。三、国公,食邑三千户,从一品。四、开国郡公,食邑二千户,正二品。五、开国县公,食邑一千五百户,从二品。六、开国县侯,食邑千户,从三品。七、开国县伯,食邑七百户,正四品上。八、开国县子,食邑五百户,正五品上。九、开国县男,食邑三百户,从五品上。

皇兄弟、皇子,皆封国为亲王;皇太子之子,为郡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诸子为郡公,以恩进者封郡王;袭郡王、嗣王者,封国公。

皇姑为大长公主,正一品;姊妹为长公主,女为公主,皆视一品;皇太子女为郡主,从一品;亲王女为县主,正二品。凡王、公十五以上,预朝集,宗亲女妇、诸王长女月二参。内命妇,一品母为正四品郡君,二品母为从四品郡君,三品、四品母为正五品县君。

唐朝的爵位世袭吗(唐朝爵位等级)(1)

我国自古就有“刑不上大夫”的传统。在唐代,封爵贵族也享受着特殊的死刑审判程序。唐律划分了八大普通死罪。而封爵贵族若是犯此八种之一,司法官员不能直接拷问封爵贵族,也不能直接进行审判,而是要将其所犯罪行、应定罪名,以及此人的爵位身份一并汇报给皇帝。随后皇帝会让公卿们在尚书省就此召开会议,讨论此人是否应该被定罪。在“刑不上大夫”的传统下讨论封爵贵族是否有罪,其结果可想而知。所以要想一个三品官员凭一己之力就斩首一位平南侯,在唐代基本是不可能的。

且不仅封爵贵族本人有免死罪的机会,其亲属也有一定的几率免除罪状。爵位在五品以上的封爵贵族,其近亲在犯八种死罪之一时也不会被司法官员直接定罪,而是被呈送给帝王,由皇帝亲自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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